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历届EHS法规峰会
点击查看更多

EHS 新闻

EHS News
当前位置: 中国环境健康安全网 >EHS 动态 > 综合资讯 > 灭火器不是“花瓶” 莫让它成摆设

灭火器不是“花瓶” 莫让它成摆设

2012-4-24 10:56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1959 | 评论: 5 | 来自: 中国安全生产网
摘要:在日常走访过程中,对于灭火器材的摆放和管理却有失规范:年久失修、器材前摆放货物、没水没电、存放不当等现象屡见不鲜,灭火器竟成了一种“摆设”! 灭火器是扑灭火灾的“尖兵”,而非接受监督检查的“仪仗队”, ...

灭火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空前活跃,安全问题不断涌现,人们普遍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无论工厂企业、机关单位、宾馆饭店、集体宿舍、家庭住所、建筑工棚、商店、学校、车站、商场,乃至家用车内,大部分都配备了各种灭火器材,如泡沫灭火器、消防栓等应急设备。但在日常走访过程中,对于灭火器材的摆放和管理却有失规范:年久失修、器材前摆放货物、没水没电、存放不当等现象屡见不鲜,灭火器竟成了一种“摆设”! 灭火器是扑灭火灾的“尖兵”,而非接受监督检查的“仪仗队”,灭火器更不是“花瓶”想放到哪里就放到哪里。

  灭火器材的配置其实是一门“标准化”的学问,并且也已经出台了相应的国标(GBJ140-90),对灭火器的布置、作业程序、维修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着方便、安全的原则,一般的场所是按面积计算的配置,超过20平米的房间一般就要放,按50平米一个的标准配置灭火器。办公室就是放在较显眼的位置,小的普通房间就放在走廊或门口,电机房或易发生危险的小房间更要着重倾斜。

  而化学泡沫灭火器在存放时,不可靠近有高温的地方,以防碳酸氢钠分解出二氧化碳而失效;严冬季节要采取保暖措施,以防冰冻。并应经常疏通喷嘴,使之保持畅通。最佳存放温度为4-5℃;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可放在采暖或加热设备附近和阳光强烈照射的地方,存放温度不要超过55℃;干粉式灭火器,平时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干粉受潮变质;还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防失效,存放环境温度在-10——55℃之间。

  因此一定要做好灭火器的放置工作,否则轻者缩短灭火器的使用寿命、降低使用性能,重者使灭火器失去效用、贻误灭火战机。同时在一些宾馆、医院等消防重点单位,应该保证任一可能着火点均可同时得到两具灭火器的保护,这两具灭火器应配置在不同的设置点。那么按照这一要求一些出于整齐美观、或为防盗而将灭火器集中存放管理的做法也是错误的。

  在很多情况下,灭火的时机其实就那么一分钟或者几十秒,如果在这关键时刻灭火器材失效,那么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个人,造成的都是不可挽回的损失。珍爱生命,关注安全,请不要让“生命卫士”成为摆设!

  【相关链接】

如何获得EHS币?

关键字:
7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7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waleyzhao 2012-4-27 15:49
关于灭火器的配置,国家有建筑设施消防设施配置规范这个标准
引用 waleyzhao 2012-4-27 15:49
所以建议企业根据公司消防设施平面布局图和各个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责进行消防设施管理区域划分,确定区域责任人,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管理,才能不让灭火器成为摆设
引用 waleyzhao 2012-4-27 15:47
灭火器配置是一方面,更关键的是日常的管理包括消防设施本身技术状态、消防区域管理等等,否则即使按照要求配置了,但不去管理,也将成为摆设
引用 薰衣草小草 2012-4-27 11:21
目前作废了,国家也没有新的标准来替代吧?
引用 EHS大楠 2012-4-25 10:02
GBJ140-90 已经过期了

查看全部评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