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历届EHS法规峰会
点击查看更多

EHS 新闻

EHS News
当前位置: 中国环境健康安全网 >EHS 动态 > 固废防治法再修订,有个险非保不可

固废防治法再修订,有个险非保不可

2018-7-25 17:03 | 发布者: admin | 查看: 1525 | 评论: 2 | 来自: 生态资本论
摘要:近日,针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生态环境部正在征求意见。据了解,此次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修订草案共六章102条,其中修改50条,新增14条,删除4条。


今年6月份,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也提到,要持续打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EHS.CN)


在此次的修订草案中,有一项规定吸引了企业的目光: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降低风险


什么是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呢?


通常来说,固废处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势必存在着很大的环境风险,一旦造成环境污染,就可能带来企业的倾覆,无法为生态环境做出负责人的处理手段,如果能为这个可能的风险买一份保险,就可以降低赔付的成本,确保企业安全完整履行职责。


顾名思义,这种保险是具有强制性的,如果不定期投保或续保,会被罚款,而且投保前,保险公司需要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在合同期间开展环境安全排查隐患。


实践中,环保企业因为经营或管理过失,导致环境污染事件爆发,往往会面临巨大的损失或是高额的罚款。比如,处理企业因为管理疏忽,引起环境污染事故,遭到行政处罚,如果投了这个环境责任险,就可以由保险公司实施赔付,降低赔付成本,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


环境责任险并非在这几年才产生,许多地区已经试点推行了近10年,但这十年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发展速度缓慢,主要原因是这一险种缺乏普遍强制性,企业参保不积极,保险公司推行这一险种的热情也不高。


为此,保监会2013年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一些地方政府也印发文件加以推进,但这些文件效力等级低,强制性和权威性不足,不能给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提供足够的底气。


而此次固废环境防治法修订,赋予这个“绿色保险”推广的动力,让环保业必须参与投保,也给了保险业推广这类保险的信心。


意义何在?


这项政策的推广的意义重大。


首先,保险业的审查调研,可以有效的规范固废处理的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投保前,保险公司组织专业力量对投保企业进行环境体检,确保在企业生产、仓储、运输等全流程实现环境评估、检测、监督等工作。


在投保后,保险公司也会定期组织体检,从源头上做好环境污染风险的管理工作。这份体检报告完整的反映着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可以说是让监督回归市场,让保险业参与进第三方审查的环节。


对于环保企业来说,这个措施可以分散经营风险,由于环境污染事故影响范围广、损失数额大,一旦发生污染事故,企业将面临巨额的赔偿时往往力不从心。参险后,由于保险公司可以承担赔偿,相对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也能够使企业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仅保护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更加保护了被侵害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解决社会纠纷。


当然,环境责任险的强制投保,变相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尽管这个险从长远看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推行起来必须要政府的支持才可以。在之前的试点中,政府垫付保费,政策优惠等等一系列的相关扶持方法,促进了这个法规的实行。而如今推广的时候,更要配合着下放危废经营许可审批、简化危废设施审批程序和危废转移所需手续等政策,给固废企业实现减负。


同样,在制定相关法规调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要对险种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免责条款、保费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细节问题作出科学公平合理的设计,让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更加具有操作性,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企业相互间,企业与环境间和谐持续的发展下去。

如何获得EHS币?

关键字:

路过
5

雷人
1

握手
1

鲜花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7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吴杨云 2018-7-26 20:25
光靠投保是不行的,关键要有处理技术。
引用 南南llo 2018-7-26 13:49
强制性和权威性不足,不能给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提供足够的底气,应该加强保护。

查看全部评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