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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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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