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消防救援机构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制定了《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 ...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ehs.cn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消防救援机构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制定了《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8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8号国家消防救援局,邮政编码:100097。(注明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改意见)
二、将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gjxfjyjzcfg@163.com。
附件:《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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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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