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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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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津安办〔2020〕11号

颁布部门: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6-09生效日期:2020-06-09

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驻津企业及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0〕3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安全宣传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天津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

天津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统称“五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和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坚持社会共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从安全价值、安全伦理、安全认同、安全意愿、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二、宣传重点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服务社会安全发展、提升社会安全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平战结合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方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举措的宣传教育,推进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方法手段创新运用,强化社会安全自觉,深化社会共治理念;重点做好相关法规制度标准的宣传教育,宣传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各方面的安全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安全法治意识、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重点做好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营造良好安全舆论氛围,夯实社会安全基础。

  三、主要措施

  (一)安全宣传进企业

  1.企业要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管理,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企业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

  2.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举办“安全大讲堂”,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课;组织安全生产法治宣讲会,增强职工法律意识;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活动,组织职工、家属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3.企业应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企业,近距离接触生产、了解生产,为企业安全管理建言献策;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4.企业要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设立隐患线索举报平台,健全激励奖励机制;要依法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保护社会、集体和个人的安全权益。

  5.结合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做好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按章作业等工作,提高企业安全水平;邀请新闻媒体走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一线面对面”等报道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曝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6.企业应加强安全文化创建和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创演活动;设置安全宣传栏和岗位安全标识,张贴安全宣传标语、风险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等;积极参与自建和共建共享安全教育体验场馆等安全教育宣传基地建设,满足企业安全培训需求。

  7.企业要紧紧围绕《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核心,重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仓储物流企业(场所)、油气长输管道、特种设备等12个领域企业安全宣传工作。

  (二)安全宣传进农村

  1.乡村干部、安全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科技志愿者、科普信息员等要在农村安全宣传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要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引导广大乡村开展契合本地实际的安全宣传活动。

  2.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休闲农业示范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中,要积极纳入安全宣传相关内容;村委会结合村规民约的制修订,积极推动出台《村民安全行为规范手册》,建立乡村安全重点对象“特殊关爱”和“邻里守望”制度;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流动科技馆、“科普中国”“科学辟谣”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3.要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完善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施、区划标识等,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有条件的乡镇要推动建设安全教育科普站(室、所、点),增强安全宣传的普及性、趣味性和互动性;偏远的景区、主要道路和山林、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部位,依法设立相应安全警示标识。

  4.利用农闲、节庆、集市、庙会等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进城、返乡等时机,针对务工青壮年、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孤寡、智残障等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和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5.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演活动,鼓励民办文艺团体、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进行安全文艺创作;充分发挥图书馆、活动室等场所的安全教育功能,在乡村公共场地、人群聚集地合理设置安全宣传橱窗,营造安全氛围。

  (三)安全宣传进社区

  1.要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强化安全宣传内容建设;社区内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应急力量、社区安全网格员要发挥安全宣传的重要作用,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体系。

  2.开展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基地,积极引导社区居民通过参观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安全教育场馆,拓宽接受安全宣传教育的途径;加强社区安全体验场所建设,丰富应急避难场所内容和设施功能,将安全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公园、广场等。

  3.建立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从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安全宣传员、监督员,鼓励社区党员、退休职工、教师等加入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社区内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要依法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责任人和应急疏散预案。

  4.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全国科普日等节点,积极开展主题安全宣传教育;根据实际条件,创新开展社区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地震等群众性应急演练,提升社区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5.利用社区户外电子显示屏、社区微信群、社区宣传栏等宣传平台,积极投放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安全微视频、公益广告、动漫作品等,编印安全手册、海报、挂图、横幅等宣传品在社区张贴和向居民发放。

  6.在疫情防治等各类灾害发生的特殊时期,积极寻找、邀请、组织、发动社区内居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生护士、公安干警、专家学者、消防指战员等特殊居民,借助他们职业身份和专业背景,围绕疫情防治等工作,向社区居民开展针对性的科普宣传和安全警示教育,增加宣传的亲和力、说服力和权威性。

  (四)安全宣传进学校

  1.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丰富学校安全教育资源,开展典型教育活动,将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保证安全教育时间。

  2.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宣传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安全专题讲座。

  3.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和各类安全教育资源,在各类科技馆中植入安全教育内容;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在学校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校园网和“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

  4.丰富校园安全教育“第二课堂”,结合实际开展安全宣传专题教育活动;聘请“校外安全辅导员”,开办安全知识小课堂、移动课堂等;利用寒暑假期开学前后,开展以安全知识为主题的开学教育和安全教育进军训、进夏(冬)令营等活动。

  5.加强大中小学与社区、农村、企业、部队、社会机构等的联系,搭共建单位,结安全对子,共享安全教育资源;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安全体验教室,充分利用社会各类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拓展师生安全教育校外实践领域。

  (五)安全宣传进家庭

  1.将家庭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中,面向家庭宣传安全防护知识,提升家庭成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安全秩序。

  2.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等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邻里联谊和家校共建活动。

  3.开展家庭“安全明白人”活动,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查找、消除安全隐患,掌握避险逃生技能,熟悉避难逃生路线,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4.编印发放家庭应急手册、安全读本、安全倡议书、知识卡片等,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百姓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邻居节等活动,普及家庭安全常识。

  5.提倡家庭基本安全教育、保险等资源投入,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引导家庭购置或自制“家庭应急箱(包)”,储备简易应急物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五进”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做好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作为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

  (二)统筹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把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有机结合起来,与各时期、各行业领域节点主题宣传活动密切配合,一并推动落实。

  (三)机制保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内容,并作为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不断强化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意识,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办法,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四)确保实效。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确定1名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联络员,填写《天津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后),并于6月16日前将《信息表》网传liuchunxiang01@tj.gov.cn邮箱;各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制定本单位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计划(承担行业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应制定推动本系统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计划);每季度要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各单位要开阔思路,勇于创新,努力在宣传工作中培育创造1-2个优秀典型案例,市安委办将积极予以支持协助,并向国家和市级主流宣传媒体平台进行推介,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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