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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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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市监食经〔2020〕60号

颁布部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职业健康类

颁布日期:2020-06-10生效日期:2020-06-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委、局):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总体稳定,各地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已陆续全面复学复课。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升高、湿度增大,发生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增高。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规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口罩和洗手消毒,加工制作场所和就餐场所通风换气,高频接触物表面定期消毒等要求,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三、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防范夏季食品易腐变质风险,妥善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该冷藏的冷藏、该冷冻的冷冻,尽量缩短存放时间特别是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及时废弃腐败变质食品。

  四、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晨检、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管理,熟制食品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及其工用具分开存放或使用。对每餐成品按规定进行留样。

  五、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使用公勺公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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