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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行业领域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行业领域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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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黑应急办发〔2020〕48号

颁布部门: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作业安全

颁布日期:2020-07-15生效日期:2020-07-15

各市(地)应急管理局: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20起、死亡63人,同比增加7起、16人。5月份以来,全国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13起、死亡40人,分别占今年以来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总量的65.0%和64.5%。我省先后发生两起有限空间作业事故,2月25日,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在煤炉供煤仓故障排除作业时,因落煤口侧面煤塌方,造成1人被埋窒息死亡事故;3月30日,绥化市青冈县京粮龙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生产车间储酸空罐内进行防腐维修作业时,致2人中毒窒息晕倒,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为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直管行业领域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

  (一)强化专项整治监管。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是直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各地要严格按照前期省厅印发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管理大体检大整治标准》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事故案例剖析,以事故教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双机建设监管。各地要结合《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黑应急发〔2020〕23号)和《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大体检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应急发〔2020〕25号)要求,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为主线,精准分析判定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级,制定针对性强的消除和控制措施,改进作业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及时将有关内容更新至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

  (三)强化培训教育监管。各地要推动相关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教育计划,督促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等相关规定,开展系统性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要针对一线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松散、思想麻痹大意、长期违章作业的实际情况,通过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事故警示案例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防范有限空间风险意识。

  (四)强化应急救援监管。各地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防止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要监督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按规定配备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护,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

  二、规范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

  (一)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企业要对本单位有限空间进行重新排查、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责任、审批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外包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配全防护设备及用品。要按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速检测、强制通风、应急照明设备及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空气呼吸器等应急救援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相应的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应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

  (三)周密做好作业前期准备。加强作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及安全技能培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提高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能力;从业人员作业前应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流程,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参见附件),制定作业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作业;不具备有限空间作业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聘请专门机构实施作业,并签署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职责;从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四)强化作业过程管理。作业现场应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方案执行,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在作业期间离开现场;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作业场所应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氧含量浓度低或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标准规定限值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

  (五)加强应急救援准备。企业要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个体防护用品严禁用于应急救援),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发生险情,应严格按预案科学施救,严禁企业盲目施救。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监管,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所有直管行业领域相关企业,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结合“四大”行动和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有限空间基础数据,对照企业“大体检”自查自改报告,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附件: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示例)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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