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法规已于2021年11月26日被《东莞市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2021年修订版)》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各生态环境分局,直属各单位、市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全面规范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局编制《东莞市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指导企业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东莞市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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