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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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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粤环发〔2020〕7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0-11-26生效日期:2020-12-01
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厅决定废止《关于明确我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和换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环函〔2011〕738号),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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