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已被修订)

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已被修订)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鲁应急函〔2020〕114号

颁布部门: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

颁布日期:2020-12-28生效日期:2020-12-28


  备注:本法规已于2023年12月24日被《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应急〔2023〕143号》

修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市应急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应急〔2020〕93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新统计调查制度宣贯。新的统计调查制度比原来制度有较大变化和调整。各市、县(市、区)应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掌握变化和调整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汇报。要通过组织线上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新制度宣贯,特别是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要学懂弄通,熟练掌握新制度新标准,切实把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统计岗位责任制。各市、县(市、区)应急部门要加强对事故统计和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事故统计和行政执法统计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处)和岗位职责,切实把统计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要选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的同志从事统计工作并保持统计相对稳定。

  三、确保事故统计数据质量。各市、县(市、区)应急部门要严格执行新的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在生产经营有关的预备性和收尾性活动中发生的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无责任事故、涉及十二类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等,要做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要加强与交警、交通、住建、农机、渔业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事故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统计工作时效。

  四、加强行政执法统计协调配合。各市、县(市、区)应急局要按照新的《生产安全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规定要求,配合做好全省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系统与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数据对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统计与安全生产执法间的协调配合,严格按规定填报执法信息,确保行政执法统计填报率达到90%和统计信息完整准确。

  各级应急部门要加强统计数据的检查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新统计调查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厅沟通联系。联系人:黄韦刚,联系电话:0531-81792295。

     省应急厅
 2020年12月28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应急〔202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要求,我部对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同意,现予印发,请严格执行。

                                       应急管理部
                                   2020年11月25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发布《山东省中深层地热能利用碳汇碳普惠方法学》《山东省浅层地热能利用碳汇碳普惠方法学》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回填试点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25年修订)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超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气瓶充装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质量日常考核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
上海市高处作业安全指南(简版)
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管理办法》 《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评估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办法》的函
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
同行业相关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超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气瓶充装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质量日常考核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
上海市高处作业安全指南(简版)
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管理办法》 《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评估管理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办法》的函
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