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局、各功能区安环局: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苏应急电〔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应急厅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9日
各县(市、区)应急局、各功能区安环局: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苏应急电〔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应急厅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