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安环局: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期间,为认真落实全国“两会”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吉林“2·27”、湖北“2·26”两起较大事故教训,集中力量打好3月份危化品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全国“两会”危化品安全防范重点工作清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重点工作清单,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
一、迅速部署推进大排查大整治
1.制定重点工作清单。各地要对照省市工作清单内容、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全国“两会”危化品防范重点工作清单,对本地区“两会”期间危化品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
2.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各地要督促化工(危化)、医药等生产经营企业,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细致制定检查方案、细化明确检查的内容、目标、分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持续跟进隐患整改情况,确保隐患闭环整改。3月10日前,全市企业必须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确保3月底前隐患整改到位,个别难以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市县两级统筹推进、联动开展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县不重复的原则,部署推动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专家对重大危险源企业、正在复产复工企业现场督导大检查开展情况,对检查走过场、走形式企业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记分管理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二、狠抓重点风险管控务求实效
4.复产复工、停产关闭企业。各地要对复产复工企业严格把关,督促企业严格制定并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加大检查力度,避免出现安全装置失效、员工违章操作等导致的安全事故;要紧盯关停化工企业完成“回头看”检查任务,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完成“两断三清”、违规堆放废弃危化品、设备、继续违规生产等情况。
5.重大危险源企业。要用好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督促企业做到监测监控数据真实有效、实时在线。要抓紧部署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各企业3月底前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名单,并采取培训教学等方式指导相关责任人提高对重大危险源防范工作的认识,以强举措推包保责任制落地见效。
6.精细化工和老旧装备化工企业。对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高危工艺精细化工企业,要重点落实反应风险评估、自动化改造、机械化减人、员工技能培训提升、控制室场所布局等任务。要重点检查运行10年以上的老旧化工装置,加强设备管道检验检测,严格落实检维修计划,要对运行不稳定、存在重大隐患、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装置果断决策,该关停的要关停,该退出的要退出。
7、危险化学品储罐。各地要深入排查危化品储存环节安全风险,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储罐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关闭淘汰一批,逐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储罐本质安全水平。
8.狠抓特殊作业风险管控。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针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危生产作业活动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严格落实危险货物“五必查”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运单编号、托运人信息等相关记录台账。
三、以事故教训推动治理能力提升
10.强化化工事故责任追究。各地要深刻吸取吉林“2·27”、湖北“2·26”两起较大事故教训。对化工企业发生火灾、爆炸或亡人事故的深入现场督导,视情节采取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措施;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1.着力强化区域整治。对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县(市、区)和化工园区,要制定区域专项整治方案,以系统治理推动区域安全防控水平提高,确保同类事故不再发生;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实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区域限批。
四、全力打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
12.持续推进“存量”隐患整改销号。对国务院督导组督导我市5家危化企业未完成整改的1条隐患、应急管理部专家组对3家硝化企业检查发现的32条隐患,对油气储存设施和长输管道专项整治剩余的2条隐患,以及市县两级深度检查剩余的5条隐患,各地要对照隐患清单,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定期整改到位并落实整改前的安全管控措施。
13.序时推进深度检查指导。要对照省厅危化监管工作要点,补充完善2021年深度检查指导计划,按序时完成检查任务,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违规违法和重复出现事故隐患行为予以从重查处,对所有隐患按照“一清单一卷宗”建立档案,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4.大力推动年度工作落实。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点任务,依托“三位一体”执法、信息化平台、深度检查指导,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互联网+监管”等模式,部署推进2021危化监管重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