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黑龙江环保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

黑龙江环保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黑环办[2013]187号

颁布部门: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建设项目管理

颁布日期:2013-10-21生效日期:2013-10-22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按照国家和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令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重新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农药制造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二)跨市、地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省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省发改委和省工信委等投资和行业综合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

  (四)环境保护部委托审批的建设项目;

  (五)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明确必须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根据以上原则制定了《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下放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目录》(详见附件1),《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保留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目录》(详见附件2)。

  附件1和附件2中未包含的建设项目仍按照《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黑环发〔2009〕51号)、《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和《关于调整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黑环办〔2013〕19号)执行。

  二、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设区的市政府、行署、省农垦总局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及所属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

  (二)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染料、非金属矿采选、化学药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不含由国家和省级审批的建设项目)。

  三、各地市(地)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通知有关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地方环评审批权限,并抄报省环境保护厅。原则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报告书类项目中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宜由市(地)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通知发布时,已经由省环境保护厅受理,或已经由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技术评估的建设项目仍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审批。

  附件: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下放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目录

            ⒉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保留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目录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0月21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宅类既有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分级管理技术导则》(试行)《黑龙江省非住宅类既有房屋建筑使用安全风险管控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钢结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管理要点》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消防条例(2025年修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目录清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大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七台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25年修订)
重庆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条例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修订发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基本规范》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