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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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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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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皖自然资规〔2021〕5号

颁布部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土壤防治与生态类

颁布日期:2021-12-30生效日期:2021-12-30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科学规范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健全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制度,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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