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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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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鲁安办发〔2022〕2号

颁布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

颁布日期:2022-01-20生效日期:2022-01-20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

  为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科学有效开展应急演练,全面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切实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应急预案编修,夯实应急演练基础

  应急演练是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的活动。应急预案是应急演练的基础。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制度安排,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编修工作。一是推进省级应急预案编修。省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工作职责,全面梳理自身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和当前我省面临的主要风险,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推进尽快按程序印发实施。二是全面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编修。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启动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编修,做实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加强情景构建,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和应急处置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鼓励探索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标准化建设,推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三是强化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树牢主体责任意识,对本单位风险进行再辨识再评估,对应急资源进行再调查再核实,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再梳理再修订,进一步查缺补漏,织牢织密本单位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体系。四是加强重点时期预案准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应急预案,做好值班值守,确保应急响应及时到位。

  二、科学有效组织实施,发挥应急演练功能作用

  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的目的在于促进预案编修、完善应急准备、拉动锻炼队伍、磨合应急机制、提升应急意识。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发挥应急演练功能作用,科学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工作,特别要加强台风、洪涝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方面和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安全生产领域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一要编制实施应急演练计划。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演练计划,要聚焦本地区本行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密演练频次、提高复杂系数,体现“综合”因素,努力提升极端情况下多灾种灾害链应对能力。二要探索创新应急演练模式。既要固化以往演练经验,开展“脚本式”、“样板式”演练,又要组织开展不提前通知时间地点和演练科目的“双盲式”拉练,检验救援队伍和指挥人员的真实水平。探索开展演练与竞赛相结合的新模式,通过布置相同场景,考验不同地区、不同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速度和水平,找出问题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训练提升。三要加强应急演练评估工作。坚持“凡演练必评估”,要把演练评估贯穿到应急演练的全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评估工作,观察演练进展,记录演练情况,整理评估结果。演练结束后,组织参演人员自评、专家讲评或由第三方评估,对演练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价,着重检验应急响应是否迅速、应急联动是否顺畅、岗位履职是否到位、处置措施是否得当等,着力实现通过演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

  三、周密组织安排部署,确保省级演练取得实效

  根据我省灾害事故主要风险和近年来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2年省级应急演练计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印发(见附件1)。省级应急演练为全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坚持“实战、实用、集约、高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每一次演练活动打造成样板工程。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主办单位的沟通汇报,组织成立演练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下设综合协调、脚本编制、现场搭建、专家支撑、后勤保障、演练评估等多个组别,共同谋划并组织实施。二要细致考究方案。承办单位要制定科学严谨的演练脚本和细致有效的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后,于演练前20日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审核。三要有序推进实施。承办单位要按照审核后的演练脚本和实施方案,组织参演人员分头训练、集中合练,确保演练效果。四要及时总结报告。每次省级应急演练结束后20日内,承办单位要将演练计划、方案、脚本、评估报告、总结、照片、视频等资料(见附件2)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付光营,电话:0531-51787839;孙富强,电话:0531-51787850。

  邮箱:sdyjjyyac@shandong.cn。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2022年省级应急演练计划.pdf

           2.省级应急演练报送材料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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