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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业企业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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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职业健康类

颁布日期:2022-03-15生效日期:2022-03-15

为进一步压实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好我市工业企业封闭式管理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我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第54号)》,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的防控工作专班。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抓好实施,同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二、严格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和管理。一要加强厂区出入口登记与管理。每个厂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落实24小时保安值守。在厂区外居住的员工,原则上一律居家办公,特别紧要的、极其重要岗位的员工,确需出入的,须报告当地疫情管理部门,经批准后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出入。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二要加强工作场所清洁和环境消杀。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做好工作场所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应当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定时消毒。对下水道、环卫设施、防控物资废弃物等加强消杀。操作岗位允许佩戴手套的,员工尽量佩戴手套进行操作。三要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在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辅以机械通风。采用机械通风的厂房,应当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时,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对空调系统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清洗,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采用全新风模式时要关闭回风系统。

  三、严格不同岗位人群管理。一要尽量减少厂内的人员流动和聚集,生产一线场所与行政、管理、后勤等非生产一线场所,以及不同生产车间,实行相对物理隔离,减少不同场所人员交流,形成若干相对独立、最小的管理单元。二要尽量避免人员交叉。企业员工应分组管理并按照“三点一线”(工作、就餐、住宿)活动,固定工位、餐位、床位和活动轨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交叉。三要加强密闭和半密闭空间工作人员管理,创造相对独立办公和生活条件,减少和其他工作场所人员交叉。

  四、严格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和管理。一要加强就餐管理。食堂全面暂停堂食,实行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二要加强会议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原则上一律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参会人数严格控制在20人以内,确保安全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三要加强宿舍管理。员工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装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盥洗室要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四要加强清洁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当适当增加消毒次数。五要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疫情管理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和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员工心理压力。六要做好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五、严格员工个人防护。一要持续宣传教育。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教育,让员工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厂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海报挂图等宣传品。二要加强个人防护。对厂区内员工要落实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三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尤其是在佩戴和摘除口罩/面具时,应当及时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消毒用品进行消毒。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四要规范班后活动管理。休息期间,员工要避免聚集,不得聚众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六、严格企业物流管理。企业物流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确需进入的,须报告镇街(园区)疫情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入,货车司机凭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进入;对接触进口货物的人员,要落实“戴手套、戴口罩、护目镜、隔离衣”,实行两天一次核酸检测,并严格闭环管理。

  七、严格异常情况处置与报告。一要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镇街(园区)防疫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安排员工就近医疗。二要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工作场所以及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三要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企业一旦发现病例,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八、严格应急处置演练。企业要制定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根据突然出现的“可能疫情”,模拟员工有发烧、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发现企业员工为密切接触者等的应急处置,相关部门按照预案组织开展现场警戒消杀、人员送医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接调查、工作应急安排、向所在镇街(园区)防疫部门报告等应急处置,确保熟悉各项流程,规范进行应急处置。

  以上措施,从2022年3月15日12时实施至3月21日24时,后续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内的工业企业,相关要求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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