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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2023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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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工伤与保险类

颁布日期:2022-04-01生效日期:2022-04-01

各有关单位:

  现就我市2023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2023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相关行业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粤安〔2022〕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粤人社函〔2022〕41号)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视频推进会议讲话材料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工作实际,将《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第二类行业中的仓储业,第四类行业中的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第六类行业中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第七类行业中的石油加工、炼焦等纳入2023年我市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二)职业病工伤预防相关行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19〕46号)和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穗卫〔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一是将《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第三类行业中其他制造业;第四类行业中金属制品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第五类行业中家具制造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第六类行业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第七类行业中其他采矿业等纳入2023年我市尘肺病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二是将《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第三类行业中食品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第四类行业中纺织服装、服饰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第五类行业中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第六类行业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第七类行业中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等纳入2023年我市职业性噪声聋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三)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中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七类全行业。

  二、广州市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请上述重点领域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以及有关部门,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8〕55号,附件5)规定积极向我局申报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属于2023年度广州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以及有关部门。

  (二)申报程序

  1. 组织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2.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经费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编制经费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540号)、《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7〕260号)和《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穗财编〔2018〕4号)等相关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

  3. 如实填写《广州市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或2),并按规定申报。

  (三)申报材料

  1. 广州市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或2);

  2. 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3)和实施方案;

  3. 近两年申报机构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的合同;

  4. 申报机构基本情况表。

  (四)绩效目标

  1.宣传项目:宣传成品符合委托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并在既定目标范围内宣传全覆盖。

  2.培训项目: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受益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85%,培训对象的知识、信念和行为分值提高大于15%,培训后跟踪回访6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10%至15%。

  (五)申报时限

  2022年5月31日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掌握政策。请有意申报的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以及有关部门认真研读相关政策规定,掌握申报条件及有关标准,熟知申报程序和项目实施的各项要求。

  (二)认真筹划按时申报。请有意申报的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对照广州市2023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认真进行研究和筹划,并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递交工作。

  (三)积极配合遴选确定。申报期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遴选。由工伤预防专家组确定遴选名单,专家评委会提出评审意见,市工伤预防专项工作组研究确定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项目预算按规定批准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过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发布。

  请有意申报的社会组织及有关部门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我局。邮寄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和工伤保险处,邮编:510030,并注明“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

  咨询电话:020-12345,申报指南地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696927671X3442111640000。

  附件:

  1.广州市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面向行业和大中型企业).docx

  2.广州市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docx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docx

  4.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docx

  5.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8〕55号).doc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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