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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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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津安办〔2022〕12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

颁布日期:2022-05-19生效日期:2022-05-19

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各中央驻津企业及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要求,为组织做好2022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一)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结合正在开展的“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研讨交流、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基层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市委组织部、市应急管理局共同举办“2022年市管干部统筹发展与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专题研讨班”,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化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传贯彻。各区安委会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15条措施的通知》(津安生〔2022〕5号)中各项要求,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天津落地生根。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四)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市、区两级传统媒体以及政务新媒体,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深入解读法律条文适用条件,加大安法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津门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五)组织安全生产“经验推广+警示教育”主题活动。6月至12月底,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中央媒体以及海河传媒中心,以“经验推广+警示教育”为重点宣传内容,共同组织“安全生产津门行”活动。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注重总结凝练先进管理经验,推广岗位安全制度标准化流程,形成交流图文、短视频、安全提醒温馨标识等具有显著行业特色的经验成果,辐射带动全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同时,各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对近年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梳理,组织观看专题警示片,开设典型事故专题展、违法案例曝光栏,加强分类警示教育,反思存在问题,汲取事故教训。

  (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案例曝光专项行动。深化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6月—12月期间,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方案》中媒体曝光相关要求,在市级主流媒体至少曝光1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要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作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市安委办制作了“12350”系列宣传短视频,在市应急局官方抖音、公众号发布,可供各区、各部门转发,进一步鼓励群众主动关注、参与安全治理。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于5月31日联合海河传媒共同举行天塔主题灯光秀,启动今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津门行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天津海河传媒中心组织市级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连线部分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活动现场,并联合中央媒体进行直播。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结合民俗文化、曲艺之乡、地标性建筑等特色,创造性开展“津味”十足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要积极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八)统筹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区安委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联动各成员单位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拓展“五进”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打造一批“五进”示范品牌。要进一步加强消地结合,针对辖区内突出安全问题,联合消防部门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联合共青团、工会、志愿者队伍开展“安全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示范引领作用,在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安全体验、知识宣传等活动。围绕学校、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围绕农事活动、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

  (九)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你的安全我牵挂”应急科普原创作品展播活动,展播各类安全微动漫、微视频、宣传图文等科普作品,各区可结合地区灾害风险和安全生产特点,积极转载。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同时用好繁华路段LED大屏、公交地铁宣传屏、高速公路显示屏等社会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区要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各类科普体验场馆和安全教育基地,有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各区要主动联合宣传部门,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各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津企业和市管企业要明确1名联络员,请于5月24日前报送联络员和代表性活动安排(附件1),各单位联络员要及时报送本单位工作情况以及视频、图片、文字、媒体曝光情况等电子版资料。“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7月1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和代表性活动反馈表

         2.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杨琳琳,刘层善;联系电话:28051710,28051705;传真:28051705;电子邮箱:xwxcc@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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