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连云港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
连云港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贸行业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江苏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定于2022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工贸行业“百日清零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检查核查相结合,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消除重点问题和重大隐患;坚持“百日清零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三年专项整治、精准执法相结合,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坚决完成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范围和事项
“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市4家钢铁企业、2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22家涉粉作业1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
(一)钢铁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钢8条”)
1.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液渣时,未使用带固定式龙门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2.吊运铁水、钢水、液渣的起重机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吊钩,未进行定期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4.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5.氧枪等水冷元件未安装出水温度、迸出水流量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的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6.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等煤气区域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人员休息室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和报警装置。
7.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备设施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或吹扫装置。
8.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
(二)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铝7条”)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机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2.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安装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熔炼、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机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安装进水和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5.铝水流槽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或更换,卷扬系统未安装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安装手动泄压装置。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
(三)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工作安排
2022年6月至9月上旬,分3个步骤开展工贸行业“百日清零行动”。
(一)企业自查自改(6月底前)。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单班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要分别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等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全面消除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二)专项执法检查(7月底前)。各县区局通过省执法系统三年整治模块,对辖区内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单班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年内已经对这三类企业和21项重点事项开展过执法检查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执法。重点整治事项要逐企、逐设备、逐条检查“清零”,检查核查中发现企业还存在重点事项所列情形的,要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格处罚,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抽查检查(9月上旬前)。市局牵头组织对4家钢铁、2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和22家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全面开展抽查核查工作。对执法检查不精准、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问题,要进行严肃通报、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建立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基础处、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综合监管处、综合协调处、巡查督查处等相关处室组成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百日清零行动”。各县区局要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百日清零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好企业自查自改,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确保按照时序安排完成“清零”任务。请各县区应急局立即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再次核查,摸清涉粉作业10人以上企业底数,及时完善“一企一档”,一并纳入监管范围。6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及工作专班人员名单(附件1),6月27日前将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附件2)报市局。
(二)加强调度指导。各县区局要动态掌握“百日清零行动”的推进情况,市工作专班将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每周汇总工作进展,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县区工作情况。其中,“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附件3)数据将从省执法系统三年行动模块直接调取,要安排专人负责,关注执法系统数据,做好调度指导工作。
(三)加强工作统筹。今年是三年“大灶”的收官之年,重点任务多,各县区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百日清零行动”与精准执法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三年专项整治质量“回头看”等工作的有机衔接,充分调动监管执法力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清零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曝光一批涉及“钢8条”“铝7条”“粉6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五)加强疫情防控。各县区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百日清零行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有特殊困难的,及时报告。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强,0518-85825319。
邮箱:lygyjjjcc@163.com。
附件:1.县(区)“百日清零行动”工作专班(参考)
2.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
3.“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