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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烟台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烟台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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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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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烟自然资规发〔2022〕4号

颁布部门: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22-06-16生效日期:2022-06-16

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6日

  为全面做好我市 2022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 际,编制本方案。

  一、2021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全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405 处,其中崩塌 240 处、滑坡 5 处、泥石流 65 处、岩溶塌陷 8 处、采空塌陷87 处。按地质灾害险情划分,小型 371 处,占 91.6%;中型 34 处,占 8.4%;无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021 年,全市无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无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掌握隐患分布情况;市、区、镇、村四级监测 预警系统互联互通,“人防+技防”体系不断完善;发布地质灾害橙色预警 1 次、黄色预警 7 次;完成 4 处省财政补助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有效消除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开 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完成一库两区划编制工作。

  二、2022 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调查和预测,2022 年,全市地质灾害仍延续近年相对平稳趋势,灾害种类仍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强降雨情况下, 可能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一)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发生趋势预测。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主要发生在 6-8 月,主要分布在福山区、蓬莱区、栖霞市、招远市、莱州市、海阳市等地的低山丘陵地区。其中,7 月底、8 月初降水相对集中,发生地质灾害机率较高。

  (二)地面塌陷发生趋势预测。地面塌陷多发生在 5—9 月, 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福山区中桥开发区一带,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蓬莱区、招远市、莱州市、龙口市等区市的历史遗留采空区。

  (三)地震引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如遇 5 级以上地震,震中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山丘区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概率会增大。各区市应根据地震预警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及时预测研判。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因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地方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要采取监测预警、 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进行防治;对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防治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二)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和联动协作

  1. 强化部门协作,探讨地质灾害有效防治工作模式,逐步形成 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牵头,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烟台车务段配合)。 2.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隐患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 警、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3.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 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牵头)

  4. 加强中小学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施工、运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烟台车务段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5. 加大房屋建筑基础施工等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6. 加强水库大坝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 治理工作。(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7. 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应急处 置工作。(市应急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8. 分析研判气象信息,及时制作预警产品,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

  (三)重点工作

  1.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建设。逐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 支撑体系,加强市、区(市)驻地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应急管 理局配合)

  2. 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加强综合遥感识别等先进技术应用,加快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进度,严格把控风险普查数据质量,按时提交风险普查成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3. 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水平。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使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提高应急处置快速 反应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发生趋势研判,必要时及时调集应急队 伍、救援物资,组织群众撤离,做好应急处置。(市应急局牵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4. 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山 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2019—2021)行动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 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实施方案》,已完工的项目,及时进行验收、 汇交地质资料,做好后期维护;正在实施的项目,加快推进工程 进度,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5. 提升地质灾害预警时效。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预警 体系,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

  6. 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及灾情速报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及时启动应急 救援技术响应。(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7. 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社区、进学校等宣传活动,重点对群测群防员、社区居民、中小学师生普及防灾识灾避灾治灾知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地质灾害防 治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附件:1.烟台市2022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2.烟台市2022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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