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肇庆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肇庆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7-08生效日期:2022-07-15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肇庆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和肇庆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免责清单制度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肇庆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清单自2022年7月15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至2027年7月14日,有效期满前根据实施后评估情况适时修订。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8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5年修订)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
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5年修订)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肇庆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肇庆市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肇庆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