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肇庆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肇庆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

颁布日期:2022-07-08生效日期:2022-07-15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肇庆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和肇庆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免责清单制度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肇庆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清单自2022年7月15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至2027年7月14日,有效期满前根据实施后评估情况适时修订。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8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5年修订)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
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5年修订)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肇庆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肇庆市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肇庆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全程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试行)
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2020年修订)
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上海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全程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试行)
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2020年修订)
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上海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