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江应急〔2023〕91号

颁布部门: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通用安全类

颁布日期:2023-05-06生效日期:2023-05-06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按照应急管理部及省应急管理厅的部署安排,我市继续对工贸行业特别是蔬菜腌制,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和印染等企业(以下统称“重点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有限空间作业中毒风险防控。通过对重点县的指导帮扶,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各地区全面开展专家指导工作,帮助一线监管执法人员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指导企业提高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发生。

  二、确定重点县名单

  (一)省级重点县。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组织专家组指导省级重点县。经省应急管理厅确定,我市的省级重点县共1个:江门市台山市,其重点企业为皮革、毛皮企业。

  (二)市级重点县。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市级重点县。经研究确定,市级重点县为新会区,重点企业为:皮革、毛皮、造纸和印染企业。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措施。通过专家指导服务推动企业落实监护人负责制,进一步突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槽罐、纸浆池等风险较高的有限空间,突出清理清淤、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警示标志、隔离措施、装备配备、作业审批、作业条件确认、应急处置、承包方管理等各项安全管控措施。

  (二)切实提升企业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专家组按照“动员培训、现场会诊、交流研讨、讲评反馈”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开展指导服务工作。重点县企业负责人、监管执法人员和当地专家全程参加,通过现场实训,切实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推动建立健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专家组协助重点县研究适合本地行业实际的物理隔离、电子围栏等先进技术手段,探索改进工艺设备设施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措施办法,以及专业作业队伍外包管理模式。加强调查研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请新会区、台山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摸清省、市级重点县的重点企业底数,登记建档形成重点企业名册,严防失控漏管,同时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于5月13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及辖区内重点企业名册书面盖章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联系人:林益利,电话:0750-3279652)。

  (二)指导服务阶段(2023年5月至7月)。省应急管理厅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应急管理部的统一模式于 7 月底前对省级重点县开展专家指导服务,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参照省的做法,将于7月底前聘请专家组织对新会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三)检查评估阶段(2023年8月至10月)。省应急管理厅对台山市专家指导服务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对新会区专家指导服务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评估,总结成效、梳理经验、发现不足。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仍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

  其他县(市、区)将本通知的工作内容列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必检内容,着力提升辖区相关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市应急管理局的做法,加强对辖区重点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

  附件:1.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工贸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2.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样式)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的公告
关于印发《江门市生态环境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25年度江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关于印发《江门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门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及延长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关于修改《江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及延长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电梯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2025年)》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电梯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2025年)》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