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漳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11月5日印发的《漳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漳政办〔2013〕234号)同时废止。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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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漳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11月5日印发的《漳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漳政办〔2013〕23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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