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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和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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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川教[2006]69号

颁布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6-03-23生效日期:1900-01-01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和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川教[2006]69号


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在总结近年来我省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教学改革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等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关于推进和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试行,见附件一),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行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教育的机制创新,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在发展规模、设备更新、经费投入、人员配备、社会效益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满足学生、企业、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
附件:1.关于推进和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试行)
2.中央、省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使用情况表


四川省教育厅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实训基地 建设与管理 通知
抄送:教育部、财政部、省教科所、各高职学院、有关中职学校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6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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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关于推进和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在总结近年来我省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教学改革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等经验的基础上,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是职业院校实施专业教学的基础条件,是针对专业岗位对学生进行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场所,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是实现产教结合和对外服务的载体,必须加强领导、建设与管理。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要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坚持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要按照“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服务当前、着眼长远”的建设思路,坚持与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相结合,与职业学校骨干优势专业建设相结合,与优质的职业教育资源相结合,促进实践与教学的紧密结合;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能力培养为核心,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将按照国家要求,围绕数控技术、汽车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子电工与自动化、建筑技术、煤矿安全、护理、生物技术、旅游等主要专业领域,重点建设一批水平较高、资源共享、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主要承担职业院校专业技术教学任务,完成职业教育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和技术服务。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应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训方案;根据教学计划和专业岗位群对技术技能的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大纲;根据新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和订单培养的要求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需要,开发新的技能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专业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颁发国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承担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努力创造条件,实现产教结合。同时,要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接受严格的职业素质养成教育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建设原则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必须紧紧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突出职业教育特点。在教育部、财政部的领导和支持下,我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将紧密结合四川六大支柱产业(电子信息、医药化工、饮料食品、水电、机电冶金、旅游)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需要,依据区域特色、专业优势、地方经济发展、就业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集中人、财、物,建设一批规模较大、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中心。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要坚持创新原则,建立校企合作、社会参与和企业入股的新模式;坚持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坚持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教学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校内校外相辅相成、互惠互利、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原则。
根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职能与规模,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四个层次。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统筹规划,在争取国家财政支持下,实行省财政(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资金或政策支持、地方财政和职业院校共同投入、民间资金注入等建设方式。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原则上在省级重点专业和县级职教中心的基础上进行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主要在规模、机制、水平和效益等方面加强建设。
四、管理职责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行项目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业绩考评。凡接受各级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纳入学校(院)的国有资产统一管理。
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准入机制。省教育厅、财政厅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成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评审委员会,开展实训基地项目的规划论证、入选评审和绩效考评等工作;对各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物质设备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重点检查。
各市州教育、财政部门应结合区域经济和职业教育资源现状,制定本区域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十一五”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要加强对国家、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市、校两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建设,积极开拓校外实训基地,使我省职业教育实训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建立健全设备验收、技术管理、人员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与其它管理在内的各项制度,做到人员结构合理,岗位职责明确,运行规范有序,考核办法完备。要借鉴企业管理的经验,创新实训基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功能,提高实训基地的综合效益。要选派一批思想品质好、业务水平高、实践技能强的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的完成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调整、停办与撤消,必须报经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移、变卖、毁损实训基地设施设备,对违反规定并经查实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凡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填报《国家、省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使用情况表》(见附件二)报送省教育厅。
五、检查评估
建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检查、评估制度。省教育厅、财政厅将制定颁发《四川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评估验收标准》(另文印发),对接受财政支持的国家、省级职业教育实基地,在设备安装到位后,应及时将设备台帐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接受有关专家组的验收,并对实训基地的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凡经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估合格的实训基地,将挂牌为四川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行对外开放、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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