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并道德建设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并道德建设意见》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川教函[2006]257号

颁布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6-07-05生效日期:1900-01-01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并道德建设意见》的通知

川教函[2006]257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内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并道德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6]1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行动指南,对加强教育系统学术道德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各地各高校,要结合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广大教师、科研工作者、在校大学生学习《意见》。通过学习,准确领会《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加强学术道德建设重要性和对学风不正、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性认识。
二、认真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对学术道德重要性的宣传。对模范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教师、科研人员,要广泛进行宣传和表彰。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要进行曝光和惩处。要有效动员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媒体、网络、校报、期刊等的作用,加强政策与舆论导向,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风气,努力营造有利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通过广泛深入的学术道德教育,使广大教师、科研工作者、在校大学生充分认识到,崇尚科学,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老老实实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扎扎实实地做学问”,是新世纪党和人民对广大教师、科研工作者、在校大学生的热切期望和要求。通过加强教育,使广大教师、科研工作者、在校大学生对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是非清楚,旗帜鲜明;使“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特别是“以辛勤劳动为荣”和“以诚实守信为荣”等内容,在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中得到具体落实。
四、加强学术规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要进一步完善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办法和措施。各高等学校要在原有的规章制度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学术规范。在各类学术水平评估、成果评审、职称评聘、科研立项、评奖、晋升等过程中,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五、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领导。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意见》要求,把学术道德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领导。要建立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组织机构,制定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本地区本校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并道德建设意见》(请点击下载或打开查看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
二○○六年七月五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关于印发《四川省青藏高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25—2035年)》的通知
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5年版)》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消防水源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池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条例
同行业相关
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
关于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已被修订)
无锡市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规定(已废止)
惠州市酒吧行业经营和安全管理规定(已废止)
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被修订)
天津市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