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推荐生工作的通知 南教综[2008]0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确保完成2008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实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推荐生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生应是思想品德良好、学业成绩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各中学的推荐工作应在尊重学生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学校同意,确定推荐生名单。这部分学生应计入2008年生源地的中考报名数,并统一参加由南平市教育局组织的初三毕业考试,各县(市、区)教育局不再另行组织这部分学生的毕业考试。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及时将本校招收推荐生的专业、人数、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布,为学生、家长提供咨询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已录取的推荐生,任何其他中职学校、普通高中不得再次录取。推荐生自被录取并到中职学校报到后,学生的管理工作属中职学校。 三、南平辖区内中职学校招收的本市春季推荐生,凡属08届初中毕业的,中职学校必须在2008年4月30日前到南平市教育局办理录取手续,并将录取名单连同缴交学费的票据复印件报送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 四、各中职学校务必于5月6日前将应参加初三毕业考试的学生实际人数和名单,分别报送市教育局职成科和市普通教研室各一份,由市普通教研室负责命题制卷,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和化学、政治和历史,每张试卷满分为100分,总分400分。毕业考试考务工作按中考要求由各中职学校负责实施,阅卷、登分等工作由学生所在中职学校组织。 五、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上午8:30-10:30 下午3:00-5:00 5月15日 语文 数学 5月16日 物理和化学 政治和历史 各有关中职学校应于5月14日指派专人前往市普通教研室领取试卷。 六、南平市普通教研室将于5月6日前在网上发布考试范围以及模拟试题,请有关中职学校5月6日到电子邮箱npzck@163.com(密码8827525)下载。 七、经市普通教研室测算,每套试卷的命题、制卷等成本费用为10元,由学生所在中职学校统一支付,不再向学生收取费用。户名:南平市教育局,开户行:延平区工行,帐号:1406041629022094806。 八、各中职学校须在5月22日前完成阅卷、登分等工作,并及时将毕业考试成绩寄回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作为颁发初中毕业证书的依据。 九、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中职学校、有关中学应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和生源组织工作,切实把推荐生招生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南平市教育局 二OO八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