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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鹰潭市项目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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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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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鹰府办发〔2010〕51号

颁布部门: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7-08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鹰潭市项目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项目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鹰潭市项目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发〔2010〕7号),保留鹰潭市项目办公室,对外挂鹰潭市公共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牌子,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的现场管理协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档案管理、按项目进度拔付经费、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工程投资项目方针、政策、法规。

(二)按照市政府要求,担当市政府授权建设项目的法人。

(三)积极组织并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公共工程建设任务。

(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参与市公共建设项目招标,并以最低价格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

(五)按市政府要求,接受有关行政、事业及其它单位委托代理建设项目。

(六)开发建设政府投资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安置房及其它经市政府批准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七)负责建设政府投资的工业园区厂房、道路等项目。

(八)经市政府批准,参与其他准公益性及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为社会提供质优价廉的开发产品。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鹰潭市项目办公室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人事、档案管理;检查督促办公会议和领导布置的主要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印章的保管、使用;负责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和编写;负责落实办公用品和大宗固定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负责接待安排;车辆管理;普法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项目管理科

负责起草编制市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建立项目库,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对代建项目编制代建工作方案。

(三)工程管理科

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协调参建各方关系;负责督促施工承包商按合同要求完成相关任务;负责工程技术文档的管理;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项目交付使用和预算。

(四)综合管理科

负责建设工程征地拆迁、纠纷调处;负责建设工程月进度报表计价、统计;负责公司资产运营管理;对下属企业进行考核管理。

(五)计划财务科

编制年度、季度财务收支计划;负责日常财务收支、审核;编制财务分析报告;编制各期财务统计报表;参与监督管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负责同财政、银行的沟通,掌握财政政策。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

市项目办公室(市公共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总经理)1名、副主任(副总经理)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6名、副科级1名。

五、其它事项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鹰潭市项目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的事业编制2名,由市纪委、监察局单列管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鹰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鹰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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