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池市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河池市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全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深入贯彻落实全区评析河池市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会议精神,迅速扭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被动局面,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50天的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加强各级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各职能部门落实行业措施,规范管理,加强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沟通协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专项行动期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期比全面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实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西南出海通道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二是确保农村小型客车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三是确保农村地区摩托车交通违法得到有效遏制;四是确保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进一步强化。 三、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志刚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补祥斌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克纯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周岳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荣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覃 赫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交警支队长 梁日端 市监察局局长 徐迪克 市交通局局长 周昌健 市安监局局长 索彬云 市农机局局长 肖禧硕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唐祥明 河池公路局局长 林文南 市海事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有: 办公室主任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岳云,副主任为市安监局局长周昌健、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覃赫,办公室成员有市安监局纪检组长蒙有评、交通局副局长李浩展、公路局总工程师陈滢滢、监察局副局长刘大勤、农机局副局长罗华顺、运管局副局长吕忠益、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韦建国。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电话为2282004、2297626,传真电话:2281601,邮箱hcshjj@163.com ,联系人:交警支队办公室科员李沙。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收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上报的工作方案。 2.组织督查工作。负责每次督查的人员安排、车辆安排,确定督查重点,收集各组督查情况形成通报报市政府办下发。 3.办公室人员要认真督促本部门的工作开展,及时反馈部门工作意见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积极进行沟通。 四、行动时间 2010年2月23日至4月13日 五、工作措施 (一)采取非常措施落实道路隐患排查整改。 交通、公路部门要切实加快“安保工程”建设步伐,正确处理好路面改造与保障安全行车的关系,进一步搞好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争取用三年时间,把全市现有通往各乡镇的干道高差大于3米的临崖边坡、陡坎边坡、所有临江(湖)公路边坡全部建起防撞墙,及在弯道中间增设物理隔离墩(栏),对弯道进行加宽。安监部门在2月28日前牵头汇同交通、公路、交警部门做好西南出海通道南丹至都安段的隐患排查工作,对需要设置防撞墙、电子警察测速仪、刻划减速带的,经论证后提出规划方案,提交市政府后作立项上报,争取尽快获得批准治理。 (二)采取非常措施落实过境客车事故预防机制。 1.要进一步规范过境河池的跨省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站的布点和规范管理工作。南丹、都安县人民政府要继续对过境客车实施强制休息制度。交警、安监、运管部门要加强对强制休息服务站的督查、管理和指导,完善工作措施,堵住工作漏洞,发现工作不负责任的,要制定相应的制约措施。由交通牵头汇同交警、运管、安监等部门对西南出海通道现有长途客车休息站的合理设置进行调研,论证是否在南丹省际交界处设立一个长途客车休息站,于2月28日前形成意见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进一步预防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 2.要加强外籍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抄告工作。凡春运期间客运车辆在我市范围内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由交警支队向客运车辆所在的运输企业及相关部门进行抄告,发生一起抄告一起。对外省客车在我市有超员、超速违法行为的,由交警支队及进汇总进行抄告。交警、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都要认真对待抄告工作,对行业管理范围内的监管职责要积极履行,认真督查有关客运公司是否落实抄告,并加强与外省对应有关部门的沟通,向他们提供河池行车安全的教育资料等,使外省籍客车驾驶人对河池的管理措施和行车事项有更深刻的了解。 3.加强本地车辆违法抄告工作。本地客运车辆在我市范围内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由交警支队向客运车辆所在运输企业及时进行抄告,发生一起抄告一起。对本地车辆超速、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交警支队抄告客运企业和同级交通运管部门及车属单位。 4.发动群众,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各县(市、区)要设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配备专人受理举报事宜,设立专项资金,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三)采取非常措施落实社会化管理机制。 1.县、乡两级政府要做好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农村地区的县乡道、低等级公路管理由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来统领,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要以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村屯干部及交通安全协管员的配合下,形成充实的基层力量进一步抓好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立即抓紧对社会化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动员和部署,认真分析、总结几年来社会化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工作的新进展、新情况,对已经构建的社会化管理基础进行实地调研后作出适当的调整和进一步完善改进。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加挂交通警察中队牌子,赋予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职能。落实管理人员、经费、管控措施,确保每个乡镇有3名以上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公路沿线每个村设一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并立即投入工作。 2.突出重点,落实防控。要扎实落实乡镇领导包村或社区、乡(镇)、村干部包车、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四包”责任制、采取“人盯路、人盯车、人盯人”的“三盯”等工作措施,并在农村地区的道路管控、人员、车辆防控上,要按照发展的观点创新工作方式,研究摩托车交通安全教育、未纳入公司化管理的农村小型客车安全教育等新问题的解决办法,进一步落实防、管、控措施,确保人、车、路有人管,圩日有人查,宣传有人抓,各级交警部门要结合平安摩托创建等工作,更新管理理念,根据辖区事故态势指导重点乡镇不断创新社会化管理模式。 3.制定方案,加强督查。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和督查,要制定推进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总体方案于2月28日前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方案中要立足辖区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构建社会化管理的工作模式、工作规范、工作任务、奖惩措施等,同时对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原有的工作制度进行一次修改完善,切实把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做细做实,并以此作为农村地区的一项基础工作长期坚持抓好。各乡镇政府要认真总结社会化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和遇到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挖掘社会化管理潜能,拿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形成本乡镇落实社会化管理的工作方案统领今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政府都要加强对社会化管理的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工作推进,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在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要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四)采取非常措施开展全市道路行车秩序整治。 1.要开展西南出海通道全线测速工作。六寨、八步、枫木、五圩、大兴、都安高速路口、宜州高速路口等7个固定交通警察执勤点要坚持24小时值班执勤,西南出海通道沿线交警大队加强路面动态监控,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每天投入2台巡逻车进行巡逻,充分利用固定测速设备和流动测速仪进行全线测速。。交警支队于2月28日前拿出全线测速的勤务方案提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要开展农村地区县乡道、低等级公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交警、农机、运管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配合由各乡镇政府开展辖区交通秩序整治,打击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载客行为、打击农村微型小客车无证从事道路运输行为、无证驾驶行为、两轮摩托车超员载人、不戴头盔行为。乡镇政府要安排联系村的乡镇干部到挂点村协助村干对驾驶员和车主开展面对面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遇乡镇赶圩日,要组织村干、派出所警力、交通安全员等力量在主要路口进行安全检查和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对过往的7座以上小型客车进行安全警示,制止农用车载人、无牌无证农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纠查无营运证车辆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此项整治由各县市交警大队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也要制定乡村公路上路检查计划,落实具体人员、具体措施。 (五)采取非常措施加强源头管理。 1.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全民文明交通意识。由交警部门制作今年以来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光谍、挂图发放到各单位、社区、客运企业、各乡镇,迅速在全市驾驶人当中组织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河池日报、河池电视台、河池电台要做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栏配合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河池日报每天头版刊登2条,河池电视台、河池电台要播放滚动式公益广告。各媒体要求配合专项活动策划新闻报道方案,开展宣传工作,特别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素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对驾驶员管理不严、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特种或专用车辆违章载客等现象,要立即进行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特别加强对驾龄未满3年的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单位内部车辆从事营业性运输和其他违反规定行驶的行为。 2.要加强客货运安全管理。运管、交通、交警、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公路客货运车辆的管理和监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车主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车主加强对其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交通运管部门要抓好道路运输行业的“三关一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行为,对当前农村小型客车纳入公司化管理工作进行调研,于2月28日前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推进公司化管理的举措和对无经营许可从事客运经营的农村小型客车进行整治的工作方案。 公路部门要加强治理超载工作,于2月28日前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治超的工作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迅速制定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工作措施中提出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根据本县(市、区)、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和着力点,明确工作措施,分解责任,按照指定时间,迅速进行调研并形成意见或方案,确保方案有内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到的方案要提交给督查组,供督查组对照检查。 (二)成立领导机构。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每旬将本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 (三)加强督查指导。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从市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分组包县督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以各种手段开展督查工作,使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旬出版一期专项行动通报,报市委、市政府,抄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