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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京年鉴》2011版编纂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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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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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0)185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12-28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做好《南京年鉴》2011版编纂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0)18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南京年鉴》2011年版编纂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纂工作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于南京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全面、真实、系统地收集和记述2010年度南京地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充分发挥年鉴权威信息库、资治资政、保存史料、惠及后人的重要作用。

  二、编纂工作要求

  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南京实际,突出反映2010年南京市各条战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要求,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提升,积极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努力奋斗的历程。体现年鉴的权威性、服务性和时代性,做到门类齐全、分类科学、信息密集、编排有序、图文并茂。

  1、记述应力求反映南京的整体情况,全面收集和记载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各方面工作,包括中央、省在宁单位的资料文献和重要活动。注重运用表格形式反映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的基本情况。

  2、条目主要分为概述性和典型性两类。拟定概述性条目时,对各项事业2010年度基本情况和必要数据应认真收集、审定,以保持本刊资料逐年记载的系统性、连续性;拟定典型性条目时,应从2010年度工作的发展轨迹中认真筛选,找出确有价值的事件立目记述。

  3、条目拟定应符合年鉴编纂体例及撰写要求,采用记述、说明文体。在内容上,既不遗漏基本情况,又要突出本部门(行业)工作特色,尤其是注意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切实保证文稿质量。要求文字精练、通畅,数字准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提倡写300—500字的短条目,除特殊情况外,类目总字数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稿件送交年鉴编辑部前,须由本单位保密部门、行政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编辑工作分工

  《南京年鉴》所载资料均由南京市各部委办局、区县、集团公司、驻宁部队和单位供稿。“统计资料”由南京市统计局提供。

  四、编辑时间安排

  2010年12月召开全市组稿会,之后各系统分头召开组稿会。

  各单位原则上2011年2月10日前完成初稿交稿任务,少数统计数据不完全的,可以采用先留空、出版前填补的办法。图片稿随文字稿同时提供。统计资料于2011年4月底前提供给年鉴编辑部。

  请各区县、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各自承担的组稿、撰稿任务,协同年鉴编辑部认真做好《南京年鉴》的编纂工作,确保《南京年鉴》2011版按时出版。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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