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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佛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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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佛府办〔2009〕124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4-15生效日期:1900-01-01

印发2009年佛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09〕124号


市有关单位:

《2009年佛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2009年佛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今年我市对国土资源、建设、工商、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确保市级单位评议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按照省纠风办《关于做好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粤纠办明电〔2009〕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粤纠风办发〔2002〕2号)的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及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各参评系统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各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政府形象,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佛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行评领导小组)

组 长:冼瑞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耀淳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贾 伟 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纠风办主任

成 员:潘念礼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林灼杰 市建设局局长

    李学昌 市工商局局长

    苏 斌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冯其辉 市纪委纠风室主任、市纠风办副主任

    薛立伟 市总工会副主席

    叶敏坚 团市委副书记  

    马湘雨 市妇联副主席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市行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日常工作由市纠风办具体负责,市各参评单位积极配合。

市行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负责市级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筹划部署;组建市政风行风评议团(以下简称市行评团),并指导其开展工作;检查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市纠风办的主要任务:在市行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市行评团、被评议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被评议单位要成立政风行风自查自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评领导小组)。自评领导小组主要是制定政风行风自查自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自查自评工作的落实。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及政风行风自查自评工作方案,要在4月30日前报市纠风办(电话、传真:83286119)。

(二)组成市行评团

市行评领导小组邀请市人大代表5人(其中人大常委2人),市政协委员5人(其中政协常委2人),民主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8人,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各推荐代表2人,佛山日报、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等新闻单位代表各1人,被评议单位监管或服务对象5人,共计32人,组成市行评团。分国土资源、建设分团和工商、安全生产监管分团2个分团。

市行评团的主要任务:在市行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确定被评议的单位和部门,依据评议内容和要求,结合被评议单位的行业特点,通过各种方式全面了解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汇总分析群众意见和建议形成评议报告,并向被评议单位反馈,督促落实整改;组织评议大会,与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综合汇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评议结果。

三、评议范围

(一)国土资源系统

评议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重点评议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地籍管理科、土地市场管理科、矿产与地质环境管理科、执法监察大队等部门。

(二)建设系统

评议市建设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重点评议建筑工程管理科、技术科、房屋管理科、建筑房产市场科等部门。

(三)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评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重点评议登记注册科、广告管理科、经检支队等部门。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

评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重点评议综合协调科、监督管理一科、监督管理二科、监督管理三科、执法支队等部门。

四、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贯彻执行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经济建设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四)单位自身建设,干部、职工队伍敬业精神、廉洁从政、工作作风情况。

(五)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五、方法步骤

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安排在4月-11月,分步骤、按计划组织实施,共分4个阶段,被评议单位和行评团的各项工作穿插进行,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确保效果。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

成立市行评领导小组;组建市行评团;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集市行评团全体成员和被评议单位有关负责人会议,学习文件,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召开动员大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拓宽和畅通信息渠道,积极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调查阶段(6月-7月)

1、被评议单位自查自评

被评议单位要以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为重点,对照评议的内容,结合省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在组织局机关内设科(室)和直属单位自查自摆的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设立评议意见箱、电子邮箱、在部门网站开设专栏等形式,广泛征求和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总结近年来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将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政风行风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分别报市行评领导小组和市行评团。

各被评单位要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组织、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尤其是直属单位和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二是配合市行评团组织对被评议单位的明察暗访,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召开情况汇报会,反馈调查意见等。

2、市行评团调查

市行评团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全面掌握了解情况:

(1)听取汇报。行评团成员听取被评议部门自查自评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询问了解有关情况。

(2)座谈调查。行评团分别有针对性地选择与被评议单位工作联系比较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居委、监管和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了解政风行风情况。

(3)明察暗访。行评团的成员采取分组定点的办法,到被评议单位的基层和窗口单位进行访问、谈话和发放调查问卷。

(4)走访座谈。派代表分别走访市人大、市政协、市直机关工委、市信访局、市行政投诉中心,听取他们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5)开展问卷调查。向参加座谈和走访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发函到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居委,征求他们对被评议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评价意见。

(6)收集基层单位意见。收集各区纠风部门的评议情况;征求他们对市被评议单位的意见。

(7)社会调查。向社会公布行评办公电话,并依托佛山市12345行政服务与行政投诉热线收集社会各界人士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8)网上调查。利用佛山市廉政网和被评议单位的网站,开展网上调查。

通过以上活动,每位行评团成员将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写出书面材料交行评分团,行评分团认真汇总,形成《关于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主要问题的调查报告》,然后向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反馈,督促被评议单位开展整改。

(三)落实整改阶段(8月-9月)

被评议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形成正式的整改情况书面汇报材料报市行评分团和纠风办;凡是在整改阶段仍未能落实整改的问题,被评议单位必须写出专题报告。

(四)评议总结阶段(10月-11月)

研究评定总体评价。市行评分团在开展分散与集中调查,查阅被评议单位自查自评报告和整改情况汇报材料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意见建议,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情况作出总体评价,只作综合评估,不排名次和评定档次,形成《关于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评议情况的报告》,召开评议会议通报评议结果。报经市行评领导小组同意后,召开政风行风评议会议,由市行评分团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的集中评议,并提出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被评议单位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评议会议。

政风行风评议会议的程序是:

1、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作前三个阶段行评工作报告;

2、市行评团对被评单位进行评议;

3、政府分管领导讲话;

4、市行评领导小组组长讲话。

评议结果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人大常委会、纪委、组织人事部门以及上一级纠风办、被评议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部门、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被评议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密切合作,建立高效、协调、畅通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机制;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纠风办要抓好组织协调,总结过去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经验,组织市行评团采取更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开展评议工作。

(二)要坚持求真务实,确保评议实效

被评议单位要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通过开设“热线电话”、“政风行风信箱”、“政风行风网站”等形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虚心接受群众和媒体的评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评议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请示报告,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市行评团在评议活动中,要做到科学评议、民主评议、依法评议,努力在征求评议意见、作出总体评价等方面下功夫,全面准确地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状况,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所做出的评价和提出的意见中肯、有针对性,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真正达到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目的。

(三)要注意评建结合,突出工作重点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目的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因此,评议工作要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促进一保持”活动结合起来,与纪律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坚持把对问题的整改工作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以评促纠、纠建并举,注重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四)要严格要求,坚持科学评议

市行评团成员要严格遵守评议原则和纪律,做到科学评议、民主评议、依法评议,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状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借评议工作谋取私利。被评议单位有权对评议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不当做法进行举报和反映,对市行评团成员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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