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肇府办〔2009〕15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3-04生效日期:1900-01-01

印发肇庆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政府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九年三月四日







肇庆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广东省十届人大第14号公告)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粤府〔2007〕68号),切实做好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结合《肇庆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2008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2008年全市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共310宗,受威胁房屋1831间,受威胁群众1568户9385人,损毁房屋191间,安全撤离6379人,直接经济损失1059.4万元,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与2007年相比,发生宗数增加145宗,但经济损失下降了42%。主要原因有: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精心组织,科学部署,靠前指挥,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二是地质灾害重要预防区域划定比较准确,预防措施有力;三是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及时和比较准确;四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与培训,防灾、减灾意识得到加强。

二、2009年地质灾害类型及重点防范期

我市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多发区,是广东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地质灾害多以中、小规模为主,呈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等特点。今年,极端气候因素仍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根据市气象局初步预测结果分析,2009年登陆和严重影响我市的台风有3~4个,与常年同期相比,全市大部分地区降雨量略偏多。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仍将以山区风化残坡积土层和各种因素的劈坡导致岩土体失衡而诱发的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为主,以及石灰岩分布地区由于气候干旱、地下水变化,易造成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其他时期应加强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及冰雪融化和地震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研究工作。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分布情况

今年,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的区段是:

(一)高易发区:〖HT〗主要分布于高要市中部、北部,肇庆市区北部山区,西江北岸(封开至高要段),广宁县西北部、东部,四会市西北部,封开县中部、西北部,德庆县南部、东部,怀集县南部和东北部。总面积3776平方公里。区内地形陡峭,地质构造复杂,岩石风化破碎,残积土层厚,侵蚀、剥蚀作用强烈,斜坡不稳定,河流切割和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历史上区内地质灾害已导致80人死亡,34人受伤,目前受威胁人口22766人。

(二)中易发区:〖HT〗主要分布于端州区,高要市禄步至城区西江南岸,高要市东南部丘陵平原隐伏岩溶区,四会市东部丘陵区及东南部平原石膏矿开采区,德庆县西部丘陵河谷平原区,封开县西北部丘陵、中低山岩溶区,怀集县中西部低山、丘陵及河谷平原隐伏岩溶区,广宁县西北部与南部低山丘陵区,总面积3393平方公里。历史上区内地质灾害已导致10人死亡,目前受威胁人口8442人。

(三)重点防范的城区、街镇:〖HT〗四会市城中街野狸岗、大沙镇,高要市南岸街、禄步镇、金利镇,封开县江口镇、长安镇,怀集县怀城镇、中洲镇、冷坑镇、大岗镇和梁村镇,广宁县南街镇,德庆县九市镇、悦城镇,端州区黄岗镇以及西江、贺江、绥江、新兴江两岸冲积平原软土区。

(四)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HT〗广肇高速公路;国道321端州-封开段;省道四(会)连(山)线四会-怀集段;怀(集)封(开)线、悦(城)怀(集)线;怀集桥莲线;南岸-金渡路段;德庆县盘龙峡境区公路。

(五)重点防范的中、小学校:四会中学高中部;怀集县坳仔镇中学、罗逢小学、鱼南小学;广宁县广宁中学、赤坑中学、古水镇蒙坑小学;封开县江口中学;德庆县九市镇中心小学、九市镇幼儿园。

(六)重点防范的矿山(区):四会石膏矿,高要河台金矿,封开县长安石膏矿,怀集县白水带铁矿、洽水铋矿、中洲藤铁铁矿,高要市河台尚德-德庆县古有-广宁县清桂、木格瓷土矿区。

(七)重点防范的水利枢纽:九坑河水库大坝,白水河梯级水库(包括高塘、鱼跳、新湾和长调水库)大坝,景丰联围。?

(九)重点防范的景区景点:星湖,鼎湖山,德庆县盘龙峡景区。?

四、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和责任单位

据统计,目前,我市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68个,其中,威胁1000人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6 个,威胁500人以上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7个,威胁100人以上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53个,威胁100人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除4个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外,其余均为威胁村庄、学校的地质灾害危险点。

(一)端州区:睦岗镇三村岗边一、二队崩塌、黄岗镇下黄岗村委阜通村崩塌、黄岗镇蓝塘山体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端州区人民政府。

(二)鼎湖区:坑口办事处迪村塌陷、凤凰镇同古村委观音岩。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观音岩整体搬迁。责任单位:鼎湖区人民政府。

(三)四会市:城区野狸岗边坡崩塌、四会中学高中部河岸滑坡、大沙镇江民村地面塌陷、江谷镇洗田村佛仔坝滑坡、江谷镇马岗村滑坡、石狗镇庵江村滑坡、石狗镇讴坑村委八村四队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四会市人民政府。?

四会石膏矿地面塌陷和坑道充水,监测预警,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四会石膏矿。

(四)高要市:南岸街道山口村山体滑坡、禄步镇桐槎村委金扇村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整体搬迁。乐城镇布浮村委布浮洞、水南镇教师宿舍楼、活道禾地咀大湖塘新村滑坡、河台镇尚德村坑口泥石流、蛟塘镇朗下村地面塌陷、金利镇鹿洲村地面塌陷,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受严重威胁的局部搬迁。责任单位:高要市人民政府。

高要河台金矿采空区和尾矿坝,监测预警,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高要河台金矿。

(五)广宁县:南街镇本策火箭一队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整体搬迁。广宁中学教师宿舍后背操场崩塌、广宁县农机学校滑坡、南街镇人民路滑坡、南街镇古琴岗崩塌、南街镇星坪深元垌村滑坡、赤坑镇教师村山体滑坡、古水镇蒙坑小学崩塌、洲仔镇盐田村滑坡、排沙镇春水瓦灶岗村滑坡、排沙镇扶罗村委坑边洞村滑坡、木格镇车下村滑坡、联和镇砚坑村崩塌、宾坑镇寺湾中寨村滑坡、宾坑镇吉崀、朱君村滑坡、宾坑镇罗溪大林村滑坡、宾坑镇罗汶山根过坑村滑坡、石涧镇马坳塘蚌村滑坡、横山镇后山崩塌、坑洞镇坑洞小学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部分搬迁。责任单位:广宁县人民政府。

(六)怀集县:洽水镇天堂村山体滑坡、甘洒镇南洞村邵屋寨山体滑坡、甘洒镇罗密村山体滑坡、桥头镇徐安村大路下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整体搬迁。中洲镇邓屋中心村地面塌陷,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部分搬迁。坳仔镇中学崩塌、坳仔镇罗逢小学滑坡、坳仔镇鱼南小学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怀集县人民政府。?

白水带铁矿排土场、尾矿坝滑坡、泥石流,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白水带铁矿。

(七)封开县:白垢镇白沙村背后山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搬迁避让。江川镇料塘村大巷口崩塌、江川镇江山村北凤咀滑坡、江口镇中学后山滑坡、江口镇塔山二路滑坡、江口镇虎鼻山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封开县人民政府。

长安石膏矿地面塌陷,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工程治理,部分搬迁。责任单位:封开县长安石膏矿有限公司。

(八)德庆县:九市镇中心小学河岸滑坡、悦城镇里村黄泥坑村崩塌,监测预警,建议搬迁避让。悦城镇云帮新村滑坡、悦城镇云帮金坑村滑坡、悦城镇小水珠源村滑坡、九市供销社崩塌、莫村镇古有居委新街崩塌、永丰镇文善双款村崩塌、回龙镇六水大湖村滑坡、高良镇金山旧屋村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部分搬迁。责任单位:德庆县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大局稳定。我市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多发区,具有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危害大等特点,是我省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南方出现一系列极端天气,更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我市地质灾害隐患潜在威胁4.2万多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其中威胁100人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68处,受威胁人数2万多人,潜在经济损失约3.6亿元。同时,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监测机构不完善,防治科技含量低,装备落后,经费投入不足,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清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突发性重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避免出现群死群伤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HT〗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贯彻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实行“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片”的四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汛前,市、县、镇、村要层级签订防灾责任书,明确各级防灾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气象、教育、民政、公安、农业、林业、经贸、卫生、旅游、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健全互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灾害危险点的监测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强管理,提高防灾工作能力。一是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各地要在认真组织实施《肇庆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基础上,尽快启动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2009年底前编制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在开展矿业、农业、林业、水利开发利用和建设时也应重视预防地质灾害,确保生产安全。二是完善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村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不断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与专报、地灾评估、群测群防、灾情险情登记台帐、应急管理等制度。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制定防灾预案。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确保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尽快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群众“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救治”的自救互助能力。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及网络体系,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各级政府要将防治地质灾害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加强监管。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的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无法避免必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新建农房或新村建设选址,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主体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以及工程建设项目造成的地质灾害,从源头上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四是加强地质环境队伍和监测机构建设,尽快设立市县(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增加人员编制,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水平。

(四)加大投入,加快实施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一是建立防治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确保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的落实。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鼓励社会捐助,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使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二是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治理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对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搬迁避让和勘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三是统筹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各地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土地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由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的转变。对搬迁重建需占用的耕地和农用地,可以通过原地垦复整理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五)加强宣传,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张贴宣传画、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等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工作重点放在农村、中小学校,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的防灾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一方平安。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开展预案演练、确保预案可操作性,明确预报预警方式,灾害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应急处置能力。


同地区相关
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5年修订)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
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5年修订)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肇庆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肇庆市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肇庆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宿迁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
徐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邢台市百泉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
贺州市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
海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安全月活动-消除消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