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下发〈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滚动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市教办发[2005]12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学校”)管理,推动省级示范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江西省教育厅下发了《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滚动发展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部们和市直有关学校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鉴于省教育厅将于今年下半年对省级示范学校进行审核、定分,同时,市教育局将对各市级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也比照此“方案”进行管理,特要求各省、市级示范学校必须结合《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赣教电字[2005]1号)的要求,查找在现代教育技术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硬件、软件的添置、更新,完善各项管理工作,并于2005年9月30日前通过《九江教育技术网》(www.jjdjg.gov.cn)如实填写《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评价数据采集表》、《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软件建设数据采集表》、《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数据采集表》、《人员基本信息编辑表》、《学校基本信息编辑表》等表格(以下简称“电教工作五大表格”)。今后,市教育局将依托《九江教育技术网》(www.jjdjg.gov.cn)加强对各级示范学校的管理,要求各地、校定期浏览并及时更新“电教工作五大表格”。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若各地有新申报省级示范学校,要求申报学校必须填写《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申请书》(见附表2),并根据《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内容要求,如实填写“电教工作五大表格”,并于2005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表格(附电子文档)送交九江市电教馆综合室。 二〇〇五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