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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营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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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东教发〔2006〕30号

颁布部门:山东省东营市教育局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6-09-18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东营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东教发〔2006〕30号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东营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东营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我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先进的教育理念统领教育工作,积极推进教育创新,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构建完善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建立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覆盖全社会的终身教育体系。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人才观引领各类教育,使受教育者得到全面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模式。构建科学合理的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结构,形成与城市建设、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教育发展格局。教育质量跨入全省前列,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分类目标
1、学前教育
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积极发展0-3岁婴儿早期教育。城区幼儿园及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市级一类以上标准,学区中心幼儿园达市级二类以上标准,村办幼儿园达市级三类以上标准;全市95%以上的幼儿教师具备合格学历和实际教学能力。
  2、义务教育
保障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基础上,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所有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以上标准,其他小学达到县级规范化学校标准。推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实现免费上学。
  3、高中段教育
大力发展高中段教育,稳定规模,规范班额,提高质量,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到2010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7所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达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标准。逐步实现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大体相当,中等教育结构更趋合理,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对中等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
  4、高等教育
加快市内5所高等院校建设。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每万人口高等教育在校生达200人左右,新增劳动者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2年,达到发达地区教育水平。
5、成人教育
完善乡镇中心成人学校建设,大力发展网络教育、社区教育和自学考试,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发展成人教育。初步建立起以市、县、乡三级职教、成教院校为中心,形式多样的终身教育体系。以在职职工和农村实用人才为主体,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
三、政策措施
(一)依法投入,保证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的资金需求
1、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在年初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优先安排教育支出,确保达到法律规定的“三个增长”和“两个比例”;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按规定使用。到2010年,全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2%以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2、认真贯彻《国务院下发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通知》(国发〔2005〕43号),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教师工资性支出、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等,按照省、市标准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实现农村教师工资上浮一级,公用经费标准逐年提高。大力提高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主要用于扶持和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确保城乡幼儿园办园条件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每年按不低于城市教育费附加30%的比例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地方财政按每班每年农村4000元、城市5000元拨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经费;每年按不低于地方教育附加10%的比例,用于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增加优质教育资源
1、继续实施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学校布点科学合理,规模适当,便于就学。新建学校规划占地具前瞻性,留有充裕的发展空间。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所有中小学校要积极创建“园林式学校”,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
2、按照人口预测和流动趋势,努力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扩大城镇学校(园)建设规模,适度建设“寄宿制”学校。
迁建东营市特校,建设黄河口青少年实践活动基地和科技教育基地。
3、加快职业教育院校建设,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加强教学设施和设备配套,合理设置与调整专业,促进教学与实际结合和教科研成果的转化。
(三)推进教育改革和体制创新,增强办学活力
1、深入实施新课程体系改革。根据新课程改革要求,认真做好评价制度的研究,逐步完善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教育质量监控和发展性评价体系。
2、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竞争力。
3、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创新办学体制。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引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在帮助学生学好文化知识、提高操作能力的同时,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使学生逐渐掌握谋生技能。加强学校德育,帮助学生树立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健康的人格。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民办学校教师评聘、培训,扶困助学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加快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公办、民办等形式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四)加强教育队伍建设
1、努力建设三支教育队伍。建设一支求真务实、廉洁勤政的高效型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一支理念先进、治校有方的专家型校长队伍;建设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的研究型教师队伍。
2、加强教师培训。加强各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骨干教师高层培训。各级政府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
3、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按新课程改革要求,及时调整补充新教师,优化教职工队伍。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优秀教师支教制度,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五)提高教育装备水平,加快教育信息化、现代化步伐
按照新课改要求加强学校实验室和图书馆(室)建设,提高教学设备的配备标准,全面开展实验教学。增加信息技术设备,专任教师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班班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进一步拓宽教育城域网功能,全市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均能宽带接入。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六)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加强教育督导,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全面开展教育督导评估活动。加快“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区)”创建步伐;启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督导评估,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全面实行教育政务公开,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努力形成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参与、学校依法办学、学生依法受教育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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