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9〕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驻市单位: 现将《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八日 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根据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具体规定,现就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为构建和谐乌海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对象 (一)市本级评议对象。 1、行政执法部门:市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审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煤炭局、交警支队、公路管理局。 2、行政综合管理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委、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水务局、农牧业局(扶贫办)、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规划局、卫生局、计生委、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人防办。 3、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市卫生监督所、车辆管理所、环境监察支队、文化市场稽查队、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热力公司、乌海紫光水业有限公司、煤气公司、乌海电业局大用户管理局、农电公司。 4、学校、医院: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乌海职业技术学校、市一中、六中、市人民医院、蒙中医院、妇幼保健院。 5、公共服务行业:电信公司乌海分公司、通信公司乌海分公司、联通公司乌海分公司、工商银行乌海分行、农业银行乌海分行、中国银行乌海分行、建设银行乌海分行、人寿保险乌海分公司、人保财险乌海分公司。 (二)各区评议对象。 各区要将市本级确定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列入评议范围;要将所有中学、小学和医院列入评议对象;要将重要的基层站所(重点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列为评议对象。 三、评议内容 (一)行政执法和行政综合管理部门。 1、依法行政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在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许可行为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纠正部门不正之风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是否存在部门不正之风,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作风建设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在加强部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纠、评、建相结合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 1、诚信服务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在诚信服务、服务效率、公开办事程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和行业是否存在行业不正之风,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作风建设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在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纠、评、建相结合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对电信、银行、保险等公共服务行业,要围绕服务承诺、便民利民措施、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评议。重点是行业作风建设开展情况以及各行业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对学校的评议应侧重收费方面的内容,主要对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等政策的执行情况,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执行情况,高校和中专规范收费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议。对医院要以服务收费为重点,主要对解决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态度、开单提成、收取“红包”等情况进行评议。 四、测评的组织 (一)被评议单位的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测评组织。 1、发放测评表100份,参加测评人员为被评议单位的服务对象由纠风办组织实施,被评议单位配合; 2、发放测评表150份,参加测评人员为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临床医护人员和患者代表(其中向患者代表发放100份),由纠风办和卫生局组织实施; 3、发放测评表150份,参加测评人员为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其中向家长代表发放100份),由纠风办和教育局组织实施; 4、发放测评表150份,参加测评人员为电信、金融保险机构管理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和用户代表(其中向用户代表发放100份),由纠风办组织实施,被评议单位配合。 (二)社会群众代表的测评组织。 采取多种社会调查方式,了解人民群众对各参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被调查人员应不少于100人。 (三)测评员的测评组织。 应该组织不少于15人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员对列入评议对象的行政机关进行测评,并召开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机关干部、公用事业单位和行业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测评组织。 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代表大会,对本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他们对本机关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人员不少于在册人数的80%。 (五)社会特邀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新闻工作者的测评组织。 应组织不少于15人的社会特邀监督员、行风评议代表和新闻工作者对列入评议对象的行政机关进行测评,并召开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各区对口部门的测评情况由各区提供测评结果;社会群众对被评议单位的信访反映情况,分别由市纪委举报中心、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政府纠风办以及“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提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