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千亿级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千亿级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意见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潍政发〔2010〕25号

颁布部门: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8-04生效日期:1900-01-01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千亿级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意见

潍政发〔2010〕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蓝色经济,壮大高端产业规模,构建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发展汽车、装备、石化、特钢、新能源、纺织服装、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等八个千亿级产业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工业调整振兴,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势企业规模和产业集群效应不断显现,已形成门类相对齐全的工业体系。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工业规模总量偏小,结构不够合理,技术含量不够高,增加值率偏低,缺乏独具特色的竞争力。要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工业强市”的观念,切实把千亿级产业链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在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过程中,加快推进千亿级产业链建设,有利于发挥我市综合优势,迅速扩大经济总量,提高对各种资源的吸引能力;有利于构建战略产业支撑体系,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协作配套能力,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有利于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和省调整振兴优惠政策,在更高的平台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抓住当前历史机遇,在竞争与合作中不断增强我市工业的竞争力,形成比较优势突出的工业聚集园区和产业群,推动千亿级产业链向高端发展,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聚集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三区”建设为重点,以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为主攻方向,以“三个千亿”(以千亿级投入,打造千亿级产业,培育千亿级企业)为平台,大力组织实施“85311”工程,即以汽车、装备、石化、特钢、新能源、纺织服装、电子信息、食品加工八个产业为重点,每个产业重点扶持5家行业龙头企业,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施百亿元投资计划,打造千亿级产业链条或产业集群,延伸产品和服务增值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和发展布局,为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扩大内需与谋划长远相结合。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增加投资、振兴产业的有利时机,结合重点产业的现有基础、资源禀赋、要素支撑等条件,加快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培育一批千亿级产业链,迅速提升产业规模和效益。

  2.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尊重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动力。加强政府指导和调控,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搭建产业发展平台,改善投融资环境。

  3.坚持优化布局与集群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布局,支持企业向资源条件好、市场优势强、环境容量大的区域聚集,加快向北部沿海产业聚集区和园区聚集,推进重点产业向集群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4.坚持重点发展与全面提升相结合。加大投资力度,做强做大一批核心龙头企业,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开发一批核心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产业和规模效益的新突破,带动其它产业同步推进,全面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5.坚持依托内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充分发挥我市产业基础优势,依托区位、资源和园区平台优势,主动承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日韩等国的产业转移,加快推进环渤海合作和青潍一体化步伐,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交流合作,实现产业的振兴与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12年,“85311”工程初见成效,八个重点产业规模、效益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初具规模,行业龙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为全市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八个重点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00亿元,利税和利润分别达到700亿元、500亿元。

  到2015年,“85311”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成为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八个重点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00亿元,利税和利润分别达到1500亿元、1000亿元,力争在“十一五”的基础上翻一番。

  三、重点发展领域

  (一)汽车。充分发挥我市汽车产业链比较完整的优势,围绕并依托整车和发动机的产业优势,扩大总量,带动专用车、低速货车和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全面提升汽车工业整体实力,使汽车产业发展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重点以北汽福田潍坊汽车厂、北汽福田诸城汽车厂、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潍坊比德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滨海同济同捷电动汽车产业园、山东荣昊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龙头,积极开发面向家庭的轿车及乘用车,积极发展重型卡车、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轻型载货车、工程车以及专用车和低速货车;进一步巩固车用内燃机优势,加快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最终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链条。到2012年,全市轻中重型卡车、轿车、工程车、专用车、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00万辆,低速车、农用车保持100万辆生产能力。

  (二)装备。依托雄厚的产业基础优势,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战略重组和产品更新换代,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努力推进装备制造业做大做强,逐步形成重大技术装备、基础装备、基础配套件相结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以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山工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豪迈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鲁重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昌邑立辉拉床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主,大力发展大功率柴油机、风电设备、煤矿机械、大功率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农产品精深加工成套设备、大型工程施工装备、生态环境保护装备、高档数控机床等重大装备;结合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实施,大力开发钢铁、石化、汽车、轻工、船舶、电子信息、纺织等行业所需的装备,提高核心装备自主化水平,带动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同时,充分利用我市装备制造业现有的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各种零部件、元器件加工,满足重点主机企业配套需求,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到2012年,力争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把我市建设成制造成本低、技术水平高、系统设计和成套设备供应能力强的装备制造业基地。

  (三)石化。抓住国内外石化产业布局调整的机遇,立足已有的石化中下游产业基础,充分发挥港口、输油管道、土地等优势,以“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园区化”为方向,加快调整油品与化工原料的结构,实施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战略。上游产业:大力推进黄岛至滨海1500万吨,莱州-昌邑、东营港到海化集团的二条各1000万吨输油管线建设以及山东海化与中海油1000万吨燉年炼油及盐化石化一体化项目、昌邑石化升级改造、弘润石化1000万吨重油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使其成为潍坊临港重化工业基地的新亮点。仓储业:主要发展原油、石油制品、液化石油气、化工原料等的仓储、集散,争取建成国家级石化和原油储备基地。下游产业:重点发展石油精细化学品、新型高分子材料、石油化工与盐化工一体化等产品,依托山东海化与中海油合作、昌邑石化与中国化工合作以及弘润石化、盟联化工等重点企业,着重发展“炼油燉乙烯-芳烃-合成高分子材料产业链”和“炼油燉烯烃-有机化工原料-精细化工产业链”,经过3-5年的努力,把潍坊北部沿海地区打造成为特色突出、资源集聚、布局有序、运营高效、配套完整的石化产业基地。到2012年,石油化工年综合加工能力达到3000万吨,把石油化工产业打造成千亿级产业链。

  (四)优特钢。在控制总量、淘汰落后的基础上,加快产业布局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重组联合,推进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重点开发生产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齿轮钢、锚链钢、轴承钢、高强度螺纹钢、管坯钢及小批量多规格专用特种钢。重点提高特钢线材深加工能力,发展轮胎、焊丝、焊条用高档线材、特钢棒材等产品;加大管坯钢的开发力度,大力发展高强度螺纹钢,加快建设优质建筑用钢加工配送基地;适应石油、机械制造、汽车、船舶、航天等产业的需要,开发生产高质量合金结构钢、锚链钢、轴承钢、齿轮钢,抗腐蚀、高强度油井管,形成优特钢产品系列;提升抽油杆、抽油泵、抽油机、潜油电泵、套管等主导产品质量,大力发展专用无缝钢管和钢管深加工产品,延伸产业链条。到2012年,全市特钢高端产品比重达到70%以上。

  (五)新能源。依托我市丰富的风能、太阳能、地热等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四大领域”,打造新能源产业链。太阳能,依托孚日光伏科技、埃伏光伏、新龙电化、宇骏新能源、天元光电、龙光天旭等企业,抓好晶体硅、薄膜、太阳能热等太阳能设备制造项目建设,形成完成的产业链条,推进太阳能产业发展;风能,以国电公司在北部沿海建设600-100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为契机,争取国电公司风电配套生产基地落户滨海经济区;同时,发挥我市机械加工、电子等相关产业优势,依托瑞其能、青能动力、豪迈机械等企业研发生产风力发电机组系列产品及配套零部件,加快推进风电设备制造本地化,做大做强风电设备制造业;生物质能,积极发展以秸秆、林业三剩物为燃料的生物质能电厂,改善电力结构;地热能,以宏力、科灵、亚特尔等企业为重点,大力发展满足环保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装备及风能、光能、地热能互补技术及装备,使新能源产业成为支持全市经济增长的新优势。

  (六)纺织服装。以孚日家纺、新郎服饰、仙霞西服、耶莉娅、山东海龙、华燕制衣、华晨精纺等骨干企业为龙头,重点发展西服、运动休闲服装、家居用品、棉纺织品等产业,形成诸城、高密、寿光、昌邑等纺织服装重点聚集区。组织企业进行科技攻关,尽快突破高档服装面料织造和后整理技术,大力发展功能性纤维、差别化纤维、复合新型纤维和保健型纤维等产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以服装为龙头,形成上、下游密切关联的纤维、纺纱、织造、后整理、印染、服装等垂直型配套产业链,培育和打造全国知名品牌,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延伸产品和服务增值链条,形成深加工、多功能、高附加值的纺织服装新格局。到201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200亿元。

  (七)电子信息。按照“以大项目建设带动产业大发展”的思路,壮大光电子、电声器件、节能节电设备、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优势产业,尽快突破集成电路、新型电源、RFID(无线射频识别)、应用电子等潜力产业,逐步掌握发展主动权,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重点建设一批大基地(园区),引进一批大项目,培育一批大企业,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山东(潍坊)光电子产业基地、山东(潍坊)电声器件产业园、山东(高密)太阳能光伏产业园、潍坊软件园、山东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潍坊)、山东(坊子)电子元器件产业园、山东(高密)星和电子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提升园区的孵化能力和特色服务功能,创造良好的产业聚集环境。依托歌尔声学、中微光电子、浪潮华光、孚日光伏、宇骏新能源、共达电声、惠影科技、英华电子等企业,抓好在建和新建的歌尔光电LED电视背光模组产业化,浪潮华光半导体照明用外延片、管芯、器件与应用产品等十大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完整的半导体照明、电声器件产业链条;依托电声器件、集成电路、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方面的基础和优势,发挥歌尔声学MEMS、英特科技RFID、欧龙电子SOC等项目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芯片、传感器、读写器具、系统集成、网络服务为主的物联网产业链建设。到2012年,建成光电子、电声器件、节能节电产品生产基地和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八)食品加工。充分利用我市独特的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发挥其品质好、品种多、无公害等特点,以市场为导向,引导食品加工业向“产品结构多元化、品种档次高级化、产业形式基地化、生产技术高新化、企业规模大型化”方向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重点发展蔬菜、畜禽、粮油、调味品、水产品、乳制品等深加工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依托诸城外贸、得利斯、惠发、新昌集团、富氏生物科技、安丘外贸、乐港食品、泰华食品等龙头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构筑能够充分发挥我市食品资源优势的多样化食品加工体系,培育特色食品加工业,打造绿色食品产业链。到201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

  四、政策保障

  (一)鼓励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对八大产业链(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凡是投资进度和发展规模达到市里要求的,对当年实际上缴税收地方留成增长超过所在县市区地方财政收入增幅的企业,其上缴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长部分,按其高出所在县市区地方财政增幅的比例,由同级财政奖励补助企业。

  (二)支持企业加大投入。对列入产业链(产业集群)重点规划建设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投资强度达到160万元燉亩的,经认定后,在项目用地限额内,按实际上缴土地费用中市县两级政府纯收益部分,扣除按国家规定计提的相关费用后,给予项目等额补助,项目开工后补助20%,投产运营并经考核认定后补助80%。投产运营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征收后给予100%返还;上缴增值税、营业税中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内给予80%补助,上缴企业所得税中地方留成部分,五年内给予等额补助。

  (三)鼓励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和兑现有关政策。对拟在境内上市的企业,经省证监局、中国证监会验收合格后,分别资助30万元、70万元;拟在境外直接上市或红筹上市的,经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受理的或待上市挂牌成功后,每家资助60万元。拟境内外上市的公司在上市过程中一次性发生的土地、房产、车辆等权证过户费,只按规定标准收取工本费,过户需缴纳的契税等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补助,其他过户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减半收取;拟上市公司自进入上市辅导之日起三年内自建自用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企业上市过程中,因正常调整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而补交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补助。企业上市后,利用募集资金在本市内新上项目的,对企业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土地费用中政府纯收益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60%补助;除按规定上缴省以上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其他收费3年内享受招商引资政策。企业自上市之日起,每年按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度增长20%以上的部分,3年内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50%补助。

  (四)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工业固定资产贷款。人民银行要协调各商业银行对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实行贷款授信,对大额资金需求,牵头组织银团贷款,其贷款利率按规定适当下浮。对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的奖励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执行。

  (五)鼓励支持企业战略重组。围绕产业链(产业集群)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额中引进外资达到5000万元的,竣工后由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奖励项目引荐人5万元,每增加1000万元相应增加奖金1万元;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且投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利用境外资金项目,在用地、税收方面享受最优惠的政策;对项目引荐人,由所在县市区财政一次性重奖100万元人民币。

  (六)优先保证重点项目要素供应。对列入产业链(产业集群)重点规划的企业,其实施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项目,优先推荐上报列入国家和省市规划,争取政府可支配资源的支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建设规模达到省里要求的,积极争取省里实行土地“点供”,并对其后续用地做好统筹安排;潍坊银行及政府主导的担保公司,优先为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担保支持;龙头企业重点项目、配套产业园项目进入滨海开发区的,按照投资强度享受相应的招商引资政策。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市级领导任组长,经信、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安监、财政、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和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落实好保障措施。以经信委机关和各行业办公室的力量为主,按照行业对口的要求,组建八个产业推进工作责任小组,强化对产业链发展的协调和服务,重点抓好产业发展的规划制定和实施、项目的筛选和推进以及招商、调度等工作,落实任务目标,建立专业性强、运转高效的推进服务平台。

  二Ο一Ο年八月四日


同地区相关
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十二条履职措施》 的通知
潍坊市防汛抗旱规定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3年修订)
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被修订)
关于公布《潍坊市应急管理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试行)》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无相关记录
同行业相关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2015年修订)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13年修订)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石油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月报制度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