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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秋节及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秋节及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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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0〕175号

颁布部门: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9-10生效日期:1900-01-01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秋节及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中秋、“十一”假日即将到来,9月3日,省政府召开了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安全和假日旅游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对中秋和黄金周期间的旅游景区安全和假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贯彻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双节期间旅游安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我国极端天气频发,最近我市又出现了连阴雨,旅游安全工作形势严峻。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相距很近,届时将形成半个月的旅游高峰期,将对我市的旅游安全工作提出新的考验。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要求,认真总结研究旅游安全工作的基本规律,加强组织协调,杜绝松懈情绪,全面启动有关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假日旅游工作“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维护好我市的旅游安全。
  各部门、各区县要及时建立领导机构,调整、补充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处理好假日期间涉及本辖区、本系统的旅游安全事件。市旅游局负责总值班,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也要设立值班室并确定工作联系人,及时传递旅游安全工作信息。
  二、切实加强旅游团队安全工作
  旅游团队安全工作是旅游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从各个方面做好旅游团队的安全工作。
  要认真做好旅游交通安全工作。市交通局要对参与旅游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并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消除驾驶人员麻痹思想,严厉打击“黑车”和非法参营车辆,监督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市旅游局要严格督促旅行社,执行不得租用无资质车辆用于旅游接待服务的规定,坚决杜绝旅游交通安全事故。
  市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团队安全的管理,促使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外出旅游时密切关注和掌握旅游目的地的安全信息情况,制定避险防范措施,遇到外地旅游团队在我市或我市旅游团队在外地遭遇紧急情况时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妥善处置,并且迅速上报。
  交通和旅游部门要分别教育和督查服务团队游客的司乘和导游人员,加强对旅游团队安全的管理,旅游团队用车司机在游客下车参观时不能离开旅游车。旅游团集体活动时,陪同人员要全程陪同游客活动,不能脱团,游客上车时,导游、司机要在车门处认真排查可疑人员,严禁团队以外人员上车、搭车。
  三、做好旅游景区安全工作
  “十一”黄金周正值我市雨季,给以山岳型景区为核心的旅游景区安全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各区县、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安全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在双节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市旅游局要加强对各旅游A级景区的监管,各景区要科学规划最大容量,制定分流预案。山岳型景区要完善安全防卫设施、警告警示牌以及救生救助设施设备,落实相关人员,严防因降雨引起的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把防止因游客拥挤出现安全事故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参观游览高峰期分流预案,拓宽狭窄道路,增加安全设施。要进一步完善指示牌及危险部位警示设置,杜绝发生因危险警示不到位而引起的安全事故。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全市所有游乐设施及景区缆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旅游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进行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坚决停止运营。
  市气象和防汛部门要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天气预报和防汛安全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山岳型景区的防汛安全管理,遇有可能产生危险状况的阴雨天气,应当及时发布信息。“十一”期间,要坚决执行遇到恶劣自然条件时,关闭山岳型景区的规定,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安全。
  市国土部门要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极端自然灾害的监控和信息发布。
  各区县政府及市旅游、文物、园林、宗教及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强对景区景点的管理和检查督导,特别是要加强对非A级景区、非星级饭店等旅游接待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整顿工作,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四、做好社会安全工作
  在做好旅游业内安全工作的同时,更要做好社会安全工作。
  市公安局要成立假日旅游治安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假日安全保卫方案,充分发挥110在旅游安全中的作用,加大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做好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十一”期间,各区县、景点都会举办一些旅游节庆活动、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容易造成人流集中、拥挤的情况,要充分估计各种大型活动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井然有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旅游单位食品卫生和食品加工场所的监督管理,对全市旅游单位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防止食物中毒。市卫生局要在120急救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假日旅游紧急救援系统,建立健全市级、区县及旅游单位三级救援网络。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突发性的安全事故,要按照先抢救收治伤员、后收费的原则,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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