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0〕2号 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客运市场稳定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重要性 出租汽车行业是重要的服务窗口行业,作为城市大容量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城区拥有出租汽车1305辆,从业人员3000余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7户,初步形成了公司化、集约化发展的局面。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行业管理法规不健全、市场主体不完善、企业经营不规范、行业监管手段乏力、从业人员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去年以来,外省及我省一些县市陆续发生出租汽车罢运事件。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市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重要性,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坚决遏制不稳定苗头,确保城区客运市场稳定有序,为群众提供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城区出租汽车运营组织模式 针对城区出租汽车行业公司化经营程度低的状况,交通运输部门要商有关部门,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加快出租汽车企业改制步伐,引导现有7户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调整优化经营模式,通过重组兼并等方式扶持现有企业逐步发展为规模化、集约化的实体公司,切实解决城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多、散、小的问题。 要进一步加强对个体经营者的监管,按照“统一管理、合法经营”的原则,政府要求城区所有出租车个体经营者,都要加入经营企业,实行公司化、集约化运营,并与企业签订管理服务制式合同,其个体经营者性质不变。当前,国家正在抓紧制订出租汽车管理法规和行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为确保行业稳定和管理模式平稳过渡,在转轨期间维持现状不变。城区出租汽车委托管理的具体方案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商有关部门制定。 三、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管理 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合同管理正确处理企业、经营者与驾驶员之间的关系,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经营机制。要进一步优化经营方式,规范运营服务,加强服务质量监控,提高乘客满意度指数,大力开展企业文明创建活动,打造具有企业特色的客运服务品牌。要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服务质量,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全面实施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对企业管理内部混乱、车辆违章投诉居高不下或因管理不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停业整顿。要建立服务质量奖惩机制,对行业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要大张旗鼓的宣传,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对服务意识不强、违章投诉多、发生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驾驶员,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直至清理出行业。 四、大力整顿城区客运市场秩序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继续联合执法,深入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城区摩的、三轮车非法载客行为,逐步建立起城市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要以长途汽车站点、城郊结合部、郊县出租车拼座窝点等客流集散地为重点,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郊县出租车驻地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客运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力度,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要从快从重予以处理。对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为非法营运提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行为,对当前存在的拒载、拼座、服务不文明、服务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高行业的文明服务水平。 五、切实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 为确保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有序,市政府决定建立咸阳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及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信访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交通局为牵头单位,市委常委、副市长高中印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副秘书长韩保锋同志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严志强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全面掌握出租汽车行业动态,排查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全力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对出现的不稳定苗头,要及时化解,防止矛盾恶化、事态扩大。对少数组织策划闹事、堵塞交通、围堵政府机关、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自由的,要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负担起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责任,努力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