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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池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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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河政办发〔2010〕220号

颁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7-05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河池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河池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广西视察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时的指示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16号)的要求,进一步查明我市地质灾害状况,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为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主要任务

在近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汛情变化、气象预报等因素,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普查范围为全市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等。

(一)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重新复核、调整、补充完善

1.对经过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或其他专项地质灾害调查确定的,以及有关部门认定登记在册的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重新进行复核。

2.对已经治理并确认不再存在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减,不再纳入隐患点之列。

3.存在下列特征之一的,增列为地质灾害隐患点:

(1)房前屋后边坡、斜坡曾发生过崩塌、滑坡、泥石流的;

(2)房前屋后边坡、斜坡处发现裂缝的;

(3)屋后斜坡上有滚石或有裂缝切割并出现变形迹象岩块的;

(4)地面下陷或发现环形裂缝的。

(二)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全面普查

以自然村(屯)为单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户数、人数,特别是要查明严重受威胁户数、人数,填写地质灾害调查表,在此基础上,以行政村或人口比较集中的自然村为单位,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一个易发区可以包含多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定条件:

1.花岗岩类区(坡度≥30度)、碎屑岩区(坡度≥40度)、灰岩区(坡度≥50度)山坡上和山坡下距坡脚水平距离≤山坡高2/3的村(屯)区域;

2.未达到上述坡度的山坡,但切坡建房,切坡高度≥3米的房前屋后;

3.位于冲沟口的村(屯)区域;

4.松散土覆盖的岩溶发育区,经常有岩溶塌陷或已出现裂缝的村(屯)区域。

(三)开展铁路干线、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

结合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查明铁路干线、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规模、类型及危害程度。

二、普查的主要内容、方法和部门职责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的位置、范围,受威胁户数、人数、房屋数量及严重受威胁的户数和人数,受威胁路段,避让安置的场所等。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采取野外调查和室内资料整理相结合以及基层组织自查、核查、填表、制定预案,专业人员负责指导、汇总的方式进行。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填写地质灾害调查表、地质灾害易发区情况表和应急避险预案表,并采集图像资料。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卫生部门负责医院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普查;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县城及县域内重要交通干线的地质灾害隐患普查;铁路部门负责管辖段内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普查;在建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在建建设项目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普查;住建部门负责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和城镇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水利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普查;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乡镇、集市、农村地区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以乡镇为单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抽调人员与乡镇干部、国土所干部和村干部等组成乡镇级排查工作组,逐村逐户开展实地普查。普查结果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要逐点登记造册,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汇总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普查的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资料和动员培训。制定调查方案和技术标准,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各县(市、区)进行动员部署,开展技术培训。此项工作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组织实施工作于2010年8月15日前完成。铁路干线、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在2011年2月20日前完成。

(三)总结验收。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普查工作总结,并于2010年8月20日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的总结验收工作于2010年8月25日前完成,迎接自治区检查验收。铁路干线、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地质灾害调查的总结验收工作于2011年3月2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坚持边排查、边防范、边治理的工作原则。在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的同时,对确定为易发区和新的隐患点的,要同步完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监测管理各项制度,建立详细档案,对受威胁居民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并对每一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编制应急避险预案,在地质灾害隐患集中分布区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发布系统,对重点隐患区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明确报警信号和转移路线,明确避险地点。要明确不同降雨量和地质灾害预报等级的防范应急措施,明确巡查要求,明确各级应急人员、防灾责任人、易发区和隐患点监测人和联系电话,落实监测经费。对隐患严重必须撤离的,要坚决搬迁避让;对必须治理的,要采取措施紧急处置;对采取监测措施的,当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防灾责任人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池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局、旅游局、气象局和辖区内铁路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各县(市、区)、乡(镇)领导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确保实现排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各乡(镇)领导具体负责各村的调查工作,各村委会干部具体负责本村屯的调查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广西河池地质环境监测站为本次普查工作的总技术指导单位,对普查工作成果及质量负总责,具体负责调查质量检查、监督、审查和成果报告的编制,并负责建立和完善我市地质灾害数据库和群测群防体系。河池市规划勘察测绘院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的图件等相关资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根据普查工作需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技术力量,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

(三)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质量及时限要求,各县(市、区)、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分级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具体人员。对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失职、渎职,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实行问责。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11个督促检查工作组,各督促检查工作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技术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1人、业务科室1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派专业技术人员1人。分别负责对全市11个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市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的督促检查。各督促检查工作组安排如下:

第一督促检查工作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金城江区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督促检查工作组:市气象局,负责对宜州市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督促检查工作组:市水利局,负责对罗城县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四督促检查工作组:市卫生局,负责对环江县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督促检查工作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南丹县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六督促检查工作组:市财政局,负责对天峨县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七督促检查工作组:市民政局,负责对东兰县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八督促检查工作组:市旅游局,负责对巴马县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九督促检查工作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凤山县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督促检查工作组:市教育局,负责对都安县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一督促检查工作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大化县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督促检查时间安排:各督促检查工作组要在2010年8月1日至8月10日完成对有关县(市、区)的督促检查工作,并于8月12日形成督促检查书面报告报送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hcdh332@163.com。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单、标语、广告牌等媒介,各县(市、区)、乡镇工作组要进村入户召开专门会议,大力宣传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的重要性、目标任务和进展成果,形成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工作的巨大声势,曝光重大和典型失职、渎职案件,通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

1.地质灾害易发村(屯)调查表

2.易发区情况表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急避险预案表





地 质 灾 害 易 发 村(屯)调 查 表


编号

县(市) 乡 村 屯

坐标

(m)
X:

Y:
经度: ° ′ ″

纬度: ° ′ ″

房屋在山坡

或坡脚下
山体岩性
□花岗岩 □碎屑岩 □碳酸岩岩

山体坡度
□<30° □≥30~40°□≥40~50°□≥50~70°□≥70°

山高

房屋离坡脚的距离


房前屋后切坡
山体岩性
□花岗岩 □碎屑岩 □碳酸岩岩 □土质 □岩土质

切坡坡度
□<30° □≥30~40°□≥40~50°□≥50~70°□≥70°

切坡坡高

房屋离切坡的距离


房屋在冲沟口
□沟中 □沟口 □沟边

碳酸岩岩覆盖区
□以前发生过塌陷 □有地裂缝 □地面下沉

潜 在危 害
威胁房屋
户 间
威胁房屋户主姓名


威胁人口


避灾安置点


监 测 人

监测人电话


责 任 人

责任人电话


受威胁类别
□学校 □民房 □工矿企业 □景区 □铁路 □公路

示 意 图
平面图



调查乡镇负责人: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村 易 发 区 情 况 表

编号

地理位置
县(市) 乡 村

受威胁房屋
户 间
受威胁人口


责 任 人

责任人电话


序号
屯名
监测人员
监测人员电话
受威胁房屋
受威胁人口







































































示意图




调查乡镇负责人: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县(市) 乡 村地质灾害易发区

应急避险预案表

威胁房屋
户 间
威胁人口


应急启动因素
连续暴雨、四五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接到上级通知、或发现异常(动物异常,陡坡掉块、小崩小塌、、斜坡前部发生丘状隆起、、斜坡局部沉陷; 斜坡上建筑物变形、开裂、倾斜; 井水、泉水水位突然发生明显变化、溪流突然断流或洪水突然增大)

责任人
姓名 :
发预警信号
□大喊声 □哨声 □广播 □铜锣 □电话

电话:

负责安置人

负责安置人电话


序号
村屯名
监测人
监测人电话
避灾临时安置地点

















































示意图




调查乡镇负责人: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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