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开展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0〕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朔州市开展“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朔州市开展“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安委会会议精神,按照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开展“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0〕59号)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同时成立了朔州市“铁腕打非”专项行动领导组。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行为,实现国土资源开发秩序的明显好转。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打击非法采矿重点? 1.无证非法采矿的坑(点);? 2.2006年资源整合中已按省政府关闭矿井“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并移交国土部门监管的矿井,现继续非法开采的;? 3.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确定为资源整合关闭矿井(包括“十关闭”矿井),要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非法开采的,报当地政府组织实施关闭;? 4.越层越界违法开采的;? 5.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行为;? 6.对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清理;? 7.对矿产资源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行为进行清理。? (二)打击非法占地重点? 1.严厉查处2009年度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我市范围内“非法批地”和“未报即用”等各类非法用地行为;? 2.严格按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全面清查整改“边报边占”和“未批先占”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3.非法买卖、转让土地行为;? 4.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行为;? 5.顶风作案拒不停工,继续实施非法占地行为;? 6.土地闲置、土地出让后出让金的收取情况、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变更通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7.开展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清理,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 二、工作步骤? 本次“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为期三个月,从3月4日-5月31日,具体划分为5个阶段:? 1.启动部署阶段(3月4日至3月10日)?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铁腕打非”专项行动领导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辖区范围内,立即开展一次全面巡查,并详细掌握所辖区域的信访情况,妥善解决好信访工作。同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布通告,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开展和参与打击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行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2.集中排查阶段(3月11日至3月31日)? 各县、区要集中时间、集中组织、集中人力,利用20天的时间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各类非法问题的清查工作。对非法采矿、非法占地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情况;在对关闭矿井的排查中,如发现未达到“六条标准”,且无出煤迹象的,书面报告县、区政府;未达到“六条标准”,且有出煤迹象的,派专人盯守,书面报告县、区政府。对非法占地重点查清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非法批地”、“未报即用”、“边报边占”、“未批先占”等各类违法行为的主体、位置、地类、面积、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报审批情况。各县、区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要核准基本情况,认真逐项登记造册。此项工作要于3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3.分类处理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的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实施打击整治。打击非法采矿的任务是:彻底铲除私采滥挖矿点,并依法对其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实施处罚;对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确定关闭矿井未达到关闭矿井“六条标准”的,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关闭矿井的验收要严格标准,责任到人,验收资料要建档备案;对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打击非法占地的任务是:对照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占地情况,对已形成非法占地事实的要全部立案调查。对符合用地审批条件的,要尽快组织报批,按照今年的用地计划完善手续;对于国家和省重点工程,督促重点工程建设部门办理先行用地手续;对圈而未占的,要立即推倒围墙,恢复耕种;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要立即下达文书予以没收;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要坚决予以拆除,并恢复种植条件。总之,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查处到位。? 在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区要按照要求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对本地的查处进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大案要案难以查处的,要及时向市领导组请示报告,市领导组将积极出面协调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告省国土资源厅协调处理。? 4.“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本阶段市领导组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大检查。各县、区必须深刻认识到打击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反复性,切实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松懈情绪。巩固整治成果,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加强日常监管。? 5.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打击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在专项行动中组织严密、工作出色、收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于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书面报告申请市领导组初验,同时做好上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铁腕打非”专项行动以县、区政府为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铁腕打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成立由分管县、区长任组长的“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同时吸收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煤炭、建设、规划、房管、供电、供水等相关单位参加,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打击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粘贴和刷写固定标语,散发传单,设立咨询点等各种形式大造声势、广造舆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12336电话举报、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途径,畅通检举渠道,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的专项行动;要向社会公开曝光重大典型案例和查处情况,达到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目的。? 3.严格制度,责任到人,包矿包片监管。? 对已摸清的无证私采滥挖易发区和资源整合中确定关闭已移交国土部门监管的矿井,要按照管辖区域,责任到人,责任到矿,由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实行包矿包沟包村监管。要以村为单位由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实行包村监管非法占地,并要签订监管目标责任书,每月县局组织一次目标责任书考核。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包片,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坚持制度,定期巡查。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每周至少对辖区范围全面巡查一次,热点、重点地区每三天巡查一次,县、区局监管人员每半月对所辖范围巡查一次,包片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市局监管人员每季度至少对辖区范围内的重点区域抽查一次,各级每次巡查要有详细的记录和签字,为了使监管责任区更加明确,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各县、区要认真推进“一张图”工程,3月13日前,完成包矿、包村、包乡(镇)监管人及监管区域划分和监管目标责任制签订。 3月25日前,完成监管“一张图”工程,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市领导组办公室上报省厅备案。同时,各县、区要针对私采滥挖和非法占地隐蔽性强的特点,加强夜间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突查力度,特别是重要时期巡查、夜查、突查要不间断,确保零发案。? 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不按要求进行巡查、突查、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一律调离岗位或降职;对巡查监管中隐瞒不报、制止不力、处罚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要一律严肃处理,严厉追究责任;对徇私舞弊、执法犯法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 4.严格执法,强打重处? 对发现的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行为必须采取有力的手段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私采滥挖一律按拒不停止开采定性,立即进行实测,进行非法采矿破坏价值鉴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及时把非法采矿组织者、参与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抓捕私开矿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使其在经济上遭受巨大创伤,让其无力再干,无胆再干。? 对于发现非法占地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立案处罚,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并要采取有力措施,使罚没款追缴到位、拆除和没收地上建筑物到位。对拒不执行的,要通过人民法院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破坏耕地特别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督促司法机关依法给予审判量刑。? 5.加强督查,确保成效? 市领导组要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的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全覆盖进行督查,既要抽查私采滥挖热点矿区又要兼顾列入关闭的矿井以及合法生产的矿井,也要检查辖区内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已发生的违法占地查处整改情况和新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确保各县、区打击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公安、检察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反腐力度,严惩“黑后台”、“保护伞”等犯罪行为。凡是发现非法采矿和非法占地案件涉及“黑后台”、“保护伞”等线索的,无论涉及哪个部门,涉及哪个领导,都必须依法严惩,一查到底。各有关部门要敢于发现、敢于移送,司法机关要排除干扰和阻力,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圆满完成本次“铁腕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