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对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实施冬季采暖费补贴的通知

关于对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实施冬季采暖费补贴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新政办发〔2010〕167号

颁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7-23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对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实施冬季采暖费补贴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需要,切实解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费补贴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标准

对参加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按照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采暖费补贴。

二、发放办法

冬季采暖费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与养老金一并发放。

三、资金渠道

冬季采暖费补贴所需费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保离退休人员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对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98号)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从参保缴清养老保险费后的次月起执行;对2010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从领取养老金之月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同地区相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办法(2020年修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自治区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宿迁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
徐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邢台市百泉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
贺州市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
海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安全月活动-消除消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