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铜政办发〔2010〕64号

颁布部门: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6-29生效日期:1900-01-01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0〕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川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评分标准》予以印发,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实施。

铜川市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九日




同地区相关
铜川市河道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铜川市防洪排涝条例
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同专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
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2025年修订)
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2025年修订)
邯郸市消防车通道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2025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