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2010年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字〔2010〕98号 桥西区、桥东区、邢台县人民政府,开发区、七里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邢台市2010年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邢台市2010年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推动城市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于2010年9月22日继续在全国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我市作为全国承诺开展无车日活动的城市,将积极参加该项活动。为开展好该项活动,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强化舆论宣传和社会参与,进一步倡导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和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加快完善我市“公交优先+自行车+人行”的三合一绿色交通体系,减少空气和噪声污染,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市生活质量。 二、活动主题 今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的主题是:绿色交通,低碳生活。 三、活动目标 (一)大力倡导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出行理念,减少对小汽车的依赖和尊崇,推行低碳生活。 (二)改变“以车为本”的城市规划建设思维和“以车为贵”的社会出行习惯,构建安全、方便、经济、高效、舒适、环保的城市绿色交通系统,推动城市交通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三)促进政府建立起完善和优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定有利于绿色交通发展的交通政策,提高交通服务水平。 四、活动内容 (一)倡导无车日当天驻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以公交车、自行车为代步工具,选择绿色、健康的交通方式。 (二)在2010年9月22日上午举办无车日活动启动仪式,市政府领导发表电视专题讲话,对建设“绿色交通,低碳生活”这一活动主题作出承诺。 (三)在9月22日7:00—19:00开展“无车日”活动。驻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出行。 (四)“无车日”当天,中兴大街(邢州路—钢铁路)除城市公交车、长途客运汽车、出租车、校车、通勤车、自行车、行人外,其余机动车辆禁止通行。 (五)9月22日上午,团市委组织志愿者在新世纪广场、开元寺广场、历史文化公园、达活泉公园等窗口地区、主要道路沿途及部分社区发放倡议书,向机动车主发放宣传卡,开展“绿色交通,低碳生活”主体宣传活动。 (六) 9月22日,市教育局向市区中小学生发放倡议书,倡导无车接送,动员家长在无车日当天步行或乘公交接送学生上学、放学。选择辖区内1-2家小学,由环保、交警等单位深入课堂,开展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和交通文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健全城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明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明新 市委常务副秘书长 邵积欣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焕典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张志峰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徐兰军 市财政局局长 李国印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全保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增玉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郭和平 桥西区政府区长 吕志成 桥东区政府区长 顾鹏图 邢台县政府县长 孙胜利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海林 七里河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志峰同志兼任。 (二)邢台日报、牛城晚报、电视台、电台要开设“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栏目,对活动情况进行及时宣传和报道。电视台要播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提供的公益广告片。每天20:00—22:00播放不少于1次。每天其它时间不少于2次。城管热线12319户外大屏幕要进行大量相关内容的滚动宣传。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市爱卫办以及邢台日报、牛城晚报、电视台参加负责对驻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各级政府领导、市直各部门领导以及驻市各单位要在“无车日”当天带头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出行。 (四)无车日相关活动内容市电视台要拍摄成2分钟电视新闻,于当天上传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活动指导委员会。活动结束后,新闻媒体要对活动产生的影响和群众的评价及反响进行后续报道。 (五)市环保局、交警支队对有关的各项环境指标和交通技术指标(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进行监测,并形成分析报告。 (六)9月22日7时至19时,中兴大街(邢州路—钢铁路)除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校车、通勤车、自行车、行人外其余机动车辆禁止通行,此项工作由市交警支队负责。 (七)在活动周期间要对市区主要街道市容环境、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清理整洁。确保无车日当天市容环境整洁、城市道路畅通,活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