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乡电网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9〕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电网建设中的问题,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现将《石家庄市城乡电网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石家庄市城乡电网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市城乡电网建设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管市长或主管市长授权主管秘书长主持,市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和单位参加,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单位列席。 二、市城乡电网建设联席会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电网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要求,负责协调加快电网建设相关工作,包括变电站选址、线路路径选择和核准、规划、土地、环评、水保、消防审核、建筑工程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工作,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青苗补偿、树木砍伐、场地清理等施工环境问题,确保城乡电网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市城乡电网建设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议题由市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市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审定。其主要议程,(1)石家庄电业局负责汇报电网建设项目总体情况;(2)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汇报职责分工工作完成情况;(3)市城乡电网建设联席会议主持人总结部署电网建设项目工作,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差距较大的,予以批评。根据电网建设需要随时召开市城乡电网建设协调会,协调电网建设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城乡电网建设工作进程,在市城乡电网建设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市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0日前印发《石家庄市电网建设月报》,树立电网建设工作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工作不力、完成任务差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石家庄市电网建设月报》发至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和单位。同时,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