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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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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宿政发〔2009〕70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8-14生效日期:1900-01-01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宿政发〔2009〕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部分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缪瑞林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工作和经济体制改革、人民武装委员会工作,兼管财税、审计、人事、机构编制、监察、外事工作。
  分管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局、编办、监察局、外事办。
  联系国税局、地税局。
  徐惠民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苏宿挂钩合作、市县(区)开发区、争取省级机关支持及重点项目建设,发展改革、目标管理、国土、统计、物价、机关事务、金融、保险、行政服务、应急管理、无线电管理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发改委、物价局、统计局、国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处。
  联系宿迁银监分局、金融机构驻宿分支机构、保险机构驻宿分支机构、宿迁调查队。
  薛甫伦同志:负责政府法制、司法、教育、卫生、妇女儿童、对台事务、民族宗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分管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教育局、卫生局、台办、民族宗教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
  秦正宝同志: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农机、农业资源开发、农村经济、扶贫、粮食、民政、双拥、残疾人、老龄、供销、气象工作。
  分管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农机局、农业资源开发局、扶贫办、粮食局、民政局、双拥办、农科院。
  联系驻宿部队,联系气象局、供销总社、残联。
  沈小鹰同志:负责苏宿工业园区工作,协助徐惠民同志分管苏宿挂钩合作工作。
  许步健同志:负责经贸、交通、国有资产监管、外经贸、环境保护、通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供电、盐务、烟草、石油、私营个体经济、安全生产、信息产业工作,协助徐惠民同志分管金融工作。
  分管经贸委(国资委)、交通局、外经贸局、环保局、安监局、信息产业局。
  联系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电公司、盐务局、烟草局、中石化宿迁分公司、中石油宿迁销售分公司、宿迁银监分局、金融机构驻宿分支机构、电信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
  赵丽丽同志: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科技、知识产权、地震、侨务、社会科学方面工作。
  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旅游局、科技(知识产权)局、地震局、侨办、广电总台、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社科联、文联、科协、广电网络公司。
  刘亚军同志:负责公安、信访工作。分管公安局、信访局。
  吕德明同志:负责城乡规划与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园林、城市水务、人民防空工作。
  分管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园林局、人防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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