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最近,我市一些地方森林火灾频繁发生。3月17日以来,山阳县色河镇赵塬村(未上报)、商州区北宽坪镇、金陵寺镇、夜村镇、丹凤县商镇王塬村、竹林关镇王塬村、洛南县驾鹿乡红庙村等地相继发生7起森林火灾,暴露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认真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从最近几起森林火灾的发生及扑救情况看,我市一些地方森林防火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有许多人为因素:一是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到位,一些干部群众防火意识淡漠。二是基层森林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尤其是一些乡镇、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村组、包责任区、包山头的责任和监护管理“五种人”、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对林区野外火源监督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特殊人群的监管不严不力,没有按照上级要求增派人员,加强严管严控林区野外用火。四是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不健全、不完善,实用性不强,甚至个别乡镇、村组没有制订切合实际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发生森林火灾后束手无策、盲目蛮干,扑救火灾无序无方,贻误扑火最佳时机。五是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不强,一些基层乡镇村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流于形式,机具缺乏,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快速反应,及时组织扑救,没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致使一些小火成灾。六是火情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各县区要从已经发生的森林火灾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诫,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中薄弱环节,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努力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二、认清防火形势,切实增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 2月以来,我市气温普遍比往年偏高2-3℃,大风天气多,林内可燃物大量增加。省专业气象台3月19日下午预报,我市森林火险等级已达到5级,处于极度危险期。清明节及春耕生产在即,群众烧地边草、烧纸祭祖、燃放鞭炮活动增多,假日期间进入林区旅游人员增加,森林火灾隐患增多,严重威胁森林资源安全。各县区政府、林业部门要从现在开始组织专门力量,在重点林区和森林火灾易发多发区深入开展巡查巡护工作。对国有林区、飞播林区、国省道路两旁、城镇周围、旅游景点、庙宇坟园等重点部位,务必落实死看硬守人员和责任,做到昼夜巡护,见烟就查,见火就打,及时通报信息,切实严防严管严控,及时消除隐患,努力确保安全。 三、保持高度戒备,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准备 各县区要进一步检查和修订完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健全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检修保养好扑火机具装备,做到昼夜值班备勤,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各县区、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组织指挥,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努力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及年老体弱人员上山扑火。对山势陡峭、地形复杂、风势过大的山林火,应采取开挖隔离带或迂回作战灭火,严防人员伤亡。 四、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林区违章用火和火灾案件 各县区要扎实组织森林公安、林政执法、防火人员和乡镇、村组干部、护林员等,认真开展林区野外违章用火严查严处百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及时发现和严查重处林区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并公开处理,开展警示教育,防患未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在扑火的同时,迅速勘查勘验,查找证据,及时依法严肃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发生火情不作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失当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依照《商洛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领导,严明工作纪律 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警惕,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清明节期间一律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要扎实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和应急处置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向县区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领导务必及时赶赴现场,靠前科学指挥,坚持以人为本,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努力把火灾损失减控到最低限度,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O一O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