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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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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益政发〔2009〕5号

颁布部门: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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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3-26生效日期:1900-01-01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益政发〔2009〕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益单位:
现将《益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益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平台,坚持“市要管市,管市必从严”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卫工作方针,以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加速“三个文明”建设为根本目的,以竞赛检查评比为动力,坚持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卫生建设和城市管理协调发展,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和行业卫生管理,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全面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建设“绿色益阳”、“清洁益阳”和“人文益阳”。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突破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先导工程、清洁工程、提质工程、绿化工程和亮化工程,三年打基础,四年达目标。通过四年努力,在软件上,树立市民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和城市意识,提高市民素质;在硬件上,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发挥城市功能,提高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和城市形象;在管理上,步入良性循环机制,实施长效管理,全面完成各项创卫任务,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突破、巩固、提高”的思路,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市民素质。深入开展先导工程,各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营造浓烈的创卫氛围;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广大学生从小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教育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创卫活动,摒弃陋习,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开设市民学校,宣传创卫的重大意义,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市民的道德观念;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家庭”、“改陋习、树新风”等活动,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形成健康向上的城市文化氛围,促进人文精神的升华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
(二)市容环境卫生。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有序推进清洁工程、提质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完善城市功能,着力解决城市脏乱差的问题。
1、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分期分批建设好垃圾场、垃圾中转站、高标准水冲式公共厕所,在城市主要道路和广场设置美观、耐用、适用的果皮箱,新添置适量垃圾运输车。
2、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质建成区主次干道,做好城市道路、下水道的检修、维护和管理,做到沟通、路平,基本消灭城区内涝。规范地下管网管理,强力推进地下共同沟建设,做好强弱电管线入地工作。
3、做好城区绿化植树工作。实施三年30万棵树进城,加强旧城改造区绿化,新建街头绿化小品和街头花坛,2011年中心城区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
4、规范市容秩序。取缔各种违章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马路洗车场、马路修理厂,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进场、进店、进规范地段。坚决拆除严重影响市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章建筑,搞好主次干道两边建(构)筑物的拆旧建新,除旧布新和“穿衣戴帽”。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加大整治力度,搞好标牌、招牌、店名、地名、单位名称牌的整洁美化工作。
5、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办法,有序推进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和社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的责任承包,全面提高清扫保洁清运水平;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门前三包”监督员制度,做好生活垃圾袋装化工作;从源头开始抓好渣土运输管理,硬化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防止沿途撒漏,污染路面;加强市场卫生管理,加大市场改造升级的力度,不断改善市场卫生环境。
6、规范客运交通秩序。加大整治客运交通秩序的力度,取缔非法营运的“黑车”、摩托车和三轮车,规范车站、码头的运营秩序和环境。
(三)环境保护。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加强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的防治,加大机动车尾气监测和治理力度,巩固提高饮用水源保护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严防重大污染事故发生;抓好主次干道沿街门店禁煤工作。
(四)公共场所、饮用水及窗口单位卫生。加强消毒设施建设,严把发证关。“五病”调离率达100%,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8%以上;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清除自来水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污染源,加强高楼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加强窗口单位卫生管理,火车站、汽车站设施齐全、干净卫生,候车室及售票厅等场所成为无烟场所。
(五)食品卫生。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三证”齐全,不符合卫生基本条件的不能发证,已发证的由发证单位收回;有必要的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卫生状况达标率85%以上;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对早夜市摊担的管理。
(六)传染病防治。加强医院肠道门诊管理;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达标。
(七)城区除四害。抓好除四害的组织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好责任,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八)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禁止居民家庭饲养家禽家畜;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小区”、“文明家庭”和“万人治脏”、节假日卫生突击和“周末卫生日”活动。
(九)民意测验。重点在平时教育市民增强清洁益阳、热爱益阳意识,切实搞好市内环境卫生,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随机访问当地居民及过往旅客,要求满意率在90%以上。
(十)健康教育。设立相应的健康教育机构,健全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建立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报纸、广播、电视开设健康教育专题节目;定期开展健康教育,积极开展控烟活动,提高市民的健康教育意识。
(十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制订爱卫工作计划,开展检查评比和总结表彰;加强各级爱卫办建设,积极落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任务;健全各企事业单位爱卫组织。
四、工作步骤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创卫迎国庆(2009年3月底至9月底)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全面启动创卫工作,做好创卫基础工作,规范交通、建设、市场和卫生秩序,重点解决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问题,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建国60周年。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至4月中旬)
1、3月底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千人动员大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资阳区政府、赫山区政府和益阳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三区)及市直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三区和部门单位层层召开动员大会。
2、三区和市直部门制定创卫实施方案及具体操作办法。
3、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先导工程,三区和其他部门配合。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集中开展宣传。要通过组织宣传车、秧歌队、学生游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学校、工、青、妇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学生、职工、团员青年和妇女的带头作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养市民良好的习惯,告别不文明行为。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6月中旬)
1、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益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和签订的责任状进行落实。并对照标准和要求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按照市里统一的标准要求、时间步骤等,抓好清洁工程、提质工程、绿化工程和亮化工程的部署和启动工作。
3、市创建办会同有关部门对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通报情况。
(三)强制整改阶段(6月中旬至9月底)
1、开展百日综合整治行动。主要整治脏乱差,从遏制源头抓起,突击重点难点问题,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城区面貌有较大改善。
2、抓好环境卫生工作。启动主要街道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社区环卫部门的责任承包和“门前三包”监督员制度,主要街道清扫保洁上新水平,背街小巷卫生整洁。
3、抓好市容秩序整治。主要街道和广场无摊点、无越门经营、无堆物,背街小巷摊点规范,及时清除“牛皮癣”,城区井然有序。
4、基本完成奥林匹克公园、鹅羊池和益阳大道主要建筑物的亮化及部分主要街道广告牌匾的整治。
5、组织对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创卫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评比。
第二步:创卫美家园(2009年10月至2011年12月)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配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工作。
(一)实行严格的“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
(二)清洁工程消灭裸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三)基本完成创卫硬件设施建设,提质、绿化、亮化工程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四)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找差距,逐项攻重点,抓难点,保证工作不缺项,各项指标项目在2011年底限期达标。
(五)高标准完善各类创卫资料。由市爱卫会向省提出申请,由省里组织预验收后,向国家爱卫会提出验收申请。
第三步:创卫迎国检(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全力以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检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的暗访、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一)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认真自查,逐项查漏补缺,全面巩固前段创建工作成果。
(二)完成创卫软件任务,做到资料齐全,市民素质显著提高。
(三)完成创卫硬件任务,清洁、提质、绿化、亮化工程全面达标。
(四)接受国家爱卫会评审。认真做好各项准备,迎接全国爱卫会的暗访和技术评估,并做好整改工作,以全新的面貌接受全国爱卫会的现场考核鉴定。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宣传发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有关文件,掌握标准,明确任务和具体作法;报纸、电视台、电台和网站都要有领导负责,有专职记者,有创卫专栏、专题,切实做好创卫工作宣传报道;三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市中心城区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设置适量的大型宣传牌。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发动群众,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家喻户晓,积极争取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把创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内容,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挥全市的创卫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创卫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综合、督查和迎检等任务。明确三位市级领导加强对三区的创卫工作领导,分道把关。驻益单位不论隶属关系如何,均要服从三区、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和社区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三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制定操作性强的四年实施细则,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和任务,确保创卫工作层层落到实处。
(三)增加投入,确保硬件到位。着力抓好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清扫保洁方面的投入;抓好城区道路的提质改造,特别是搞好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的道路硬化和配套,抓紧老城区的拆迁、改造;增加除“四害”经费的投入,确保除“四害”药物能足量投放到位,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下;大力植树绿化,绿化美化城市;搞好城市的亮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所需经费除各级政府予以安排外,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的原则,各单位都要积极筹措资金,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严格执法,确保管理到位。各级各部门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实施城市各项管理活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城市管理内在统一性的要求,适时将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环保、卫生、工商等执法主体联合,实施联合执法,强化综合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自身素质,改善执法队伍形象,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市民要全力支持执法部门和监督人员的工作,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
(五)检查评比,确保责任到位。严格实行创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区分任务,建立市、区和街道办事处(工业园)三级分块考核和行业单位分条考核体系,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考核机制。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市里对创卫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评比;对“门前三包”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市容环境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市领导每周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巡视;市创建办组织日常巡查。检查结果通过媒体、简报、点评等方式通报,严格奖优罚劣。同时,加强新闻舆论、行政效能和社会监督。三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对所辖区域和分管战线的创卫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评比,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建立相应的奖励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采取行政、经济、组织的措施实施奖励和处罚。创卫工作考核的成绩与干部晋升晋级、目标管理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挂钩,确保各项责任落实。

附件:三区和市直等部门创卫主要工作任务

三区和市直等部门创卫主要工作任务

(一)市委宣传部(益阳日报社、市广电局、市信息化办)
组织开展先导工程,在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益阳广播电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辟专栏,营造良好的创卫氛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养市民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和城市意识。
(二)市建设局
1、牵头组织实施提质工程,抓好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提质改造、维护和管理,做到路面平整无破损,下水道排水通畅。
2、牵头组织实施清洁工程,会同三区和规划部门按照环卫设施设置规划,按标准改造和建设公厕和垃圾台站,添置果皮箱等,抓好垃圾、粪便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督促三区搞好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垃圾清运等。
3、牵头组织实施绿化工程,加强绿化的维护管理,指导各单位庭院绿化达标,积极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
4、会同规划部门和三区实施亮化工程,做好道路、桥梁、广场、公园、沿江风光带的亮化工作,路灯亮灯率保证99%以上。
5、加强渣土运输管理,严格实行渣土密闭运输和公司化运作,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路面,运输车辆出场必须冲洗,严禁车轮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
6、督促城市公交、客运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车况,实行优质服务。有效整治地下黑车、三轮车和单摩营运载客。
7、会同三区抓好市容秩序的整治,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进场、进店、进规范地段,并为区、街道的“门前三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抓好人行道车辆的规范有序停放。
8、抓好户外广告、标志牌等的管理和“牛皮癣”的治理,会同区里清除乱张乱贴乱喷的“牛皮癣”。
9、加强饮用水和供水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达标。
10、督促临街建筑工地围档作业、文明施工,场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围墙外墙粉刷涂料并写好创卫等标语,清除围墙外堆放的施工设备、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
(三)市卫生局
1、抓好健康教育管理和社区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行业健康教育、控烟健康教育等。
2、抓好公共场所、饮用水和窗口单位卫生,加强消毒设施建设,严把发证关,吊销或不发不具备饮食经营条件门店的卫生许可证。
3、抓好食品卫生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做到“三证”齐全,完善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提高卫生监察执法队伍的素质,组织好卫生执法检查。
4、抓好传染病的防治,加强医院肠道门诊管理和计划免疫工作,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疫情报告制度,重点控制结核病、霍乱、肝炎等。
5、组织三区和街道办事处(工业园)抓好“除四害”工作。
6、抓好文明卫生单位创建活动。
7、抓好医疗废弃物处置和医疗机构废水排放的设施建设。
8、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资料的收集、汇报材料的准备和创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等工作,并加强与国家和省爱卫委的工作衔接,确保预验收、申报和验收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市规划局
1、加强规划执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对违章建筑做到早监督、早发现、早处理。会同建设部门和三区拆除街道两侧的临时建筑和影响市容市貌的构筑物。
2、会同三区加大对私人建房的管理力度,加强对违反规划的建筑进行查处。
3、编制好城市控制性详规等。认真做好中心城区交通、环卫、市场及其它基础设施等规划。
4、牵头组织实施亮化工程,会同建设部门和三区抓好临街建筑物的“穿衣戴帽”工作。
(五)市环保局
1、加强大气环境治理,优化能源结构,整治煤烟污染、工业粉尘污染和扬尘污染,负责抓好主要街道饮食、娱乐等服务业禁止燃烧煤工作和机动车尾气治理、监控。
2、加强水环境治理,重点搞好资江、兰溪河、梓山湖等水环境的治理,责成影响二水厂水源水质的排污厂矿采取搬迁或转产、改造措施。饮用水保护区的水质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以上。
3、配合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区的噪声污染违法排污治理。
4、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处置和医疗机构废水排放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六)市交通局
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取缔客、货车(船)无证经营,禁止无客、货运资格车(船)参加经营;禁止超龄报废车(船)参运;规范参运车(船)进港(站)集中清除污物工作。
2、实现城区客、货车(船)进港、进站经营,杜绝沿街、沿路、沿河揽客和乱停乱靠、站外设站,确保车(船)容貌整洁,设施齐备,经营有序。
3、加强车站、码头卫生和秩序的管理,车站、码头要有果皮箱设施、垃圾站(桶)、水冲式厕所、禁烟标志、标准饮水处、宣传栏等。
(七)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好城市交通设施,做好道路改造交通管制工作,确保交通畅通;会同客运管理部门取缔单摩载客营运等,严禁无牌无证车辆及装有伞具行驶的单摩。
2、会同建设部门规范机动车辆的停放,合理设置临时或永久性停车场(泊位),督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3、及时查处城区机动车违法行为,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靠乱行的查处力度。
4、禁止非公益性广告宣传车、板车、畜力车在城区主要干道通行。
5、依法组织查处办理假文凭、假证件的违法行为。
6、加强城区烟花鞭炮运输、燃放的监管。
7、派出人员到区(街道办事处)创建办参与创卫工作。打击扰乱、阻碍创卫的违法行为,为创卫保驾护航。
(八)市工商局
1、加强各类各种所有制市场的全面监管和行业指导。
2、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掺杂使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章违法行为。
3、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对个体门店和市场加强管理,做到亮证、文明、守法经营和市场内外卫生有序。
4、严格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程序,规范办照行为,坚持审批前的现场察看制度,加强对经营场地、经营项目、经营能力的审查。不在主干道批设废旧收购站(店)和木材经销场(站),及时吊销不具备饮食经营条件门店的营业执照。
5、加强对户外广告制作单位的资质审批管理及广告内容的审查,规范广告发布,查处乱张贴广告的行为。
(九)市商务局
1、会同市规划局做好城区集贸市场的规划布点工作。
2、组织所属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和综合整治,做到市场内有监察人员上岗,有专(兼)职保洁人员,有公共厕所、垃圾环卫设施、排水设施,场内整洁卫生,秩序井然。
3、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的有关规定,督促市场服务中心所属市场维护市场周边环境,严禁场外经营。
(十)市国土资源局
1、严格土地执法,大力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组织对违法用地等项目进行清理整顿,查处落实到位。收回闲置土地,盘活城市资产。
2、会同城投部门加强城区道路两侧闲置土地管理,制止乱搭乱建行为,责成业主单位按要求平整土地,清除垃圾和杂草,搞好绿化。
(十一)市房管局
1、指导各物业管理公司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完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
2、监管、指导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督促搞好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等。
(十二)市城建投资公司
1、会同建设等部门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
2、负责搞好城市经营工作,为城市提质改造等提供资金保障。
(十三)市水利局
1、组织开展资江城区段河道采砂和砂石场(站)的秩序整治工作,严禁在资江一、二、三桥周边的河道内采砂,将茶亭街泥码头砂场迁移至三桥下游;配合治理挖砂船噪声污染。
2、抓好城市防洪大堤的管理和维护。
(十四)市国资委
1、督促所属各工业企业完成达标排放任务。
2、协调有关部门搬迁或转产污染严重的厂矿企业。
3、组织做好所属厂矿企业的院内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工作。
(十五)市教育局
1、建立健全学校爱卫组织机构,高职院校设卫生所,中小学校设卫生室。
2、组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创卫教育,提高学生防病意识、爱卫意识和文明意识。
3、抓好学校的食品卫生、校园环境卫生和学生宿舍及个人卫生等。
(十六)市民政局
1、严格落实殡葬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街头搭设灵堂、唱孝歌、撒冥钱等的管理。
2、加强对乞讨、残疾人、精神病人的管理,做好收容、救助等工作,维护城市良好的形象。
(十七)市农业局
1、加强城区动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动物检验防疫制度,强化圈养宠物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对城市家养宠物进行全面登记。
2、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加强对饲养宠物的管理,建立免疫接种档案等。
(十八)市残联
加强对残疾人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肢残代步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
(十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法组织质量技术监督检查,加强商场、加工和经营的监控,确保无劣质商品上市。
(二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法组织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加强药品市场的监控,确保用药安全。
(二十一)市文化局
加强对文化市场各经营场所的卫生达标检查及规范管理。
(二十二)市经委
规范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等的生产应用和推广工作。
(二十三)市安监局
负责城区烟花鞭炮生产、经营的监管。
(二十四)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1、规范城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规范旅游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组织执法检查,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五)益阳电业局
抓好电力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搞好城区新建和提质改造道路的电力杆线入地建设。
(二十六)电信益阳分公司、移动益阳分公司、联通益阳分公司
按照要求对乱张乱贴广告者的通讯工具予以停机,切实搞好城区“牛皮癣”整治工作。
(二十七)城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1、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干职工的文明素养。
2、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门前三包”工作。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园林式单位”的活动。
3、自觉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活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十八)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组织职工、团员青年和妇女参加创卫活动。
(二十九)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
1、抓好所辖区域内环境卫生工作,做好洒水除尘、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主要街道实行24小时保洁,次要街道实行18小时保洁,消灭裸露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粪便运输车辆完好,实施密闭化运输,不污染路面;公厕有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有符号标志等,无刻划、无蝇蛆、无臭气、无尿碱等。改革现有环卫工作机制,抓好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确保城区环境卫生良好。
2、会同市建设局取缔主要街道和广场的占道经营,规范次要街道的秩序,清除店外堆放物和移动广告牌,组织拆除建筑物上影响市容的广告牌、宣传牌、悬挂物及人行道的灯箱、指示牌等,规范门店招牌的审批制作,统一其宽度、厚度和亮化;规范管理夜市漫酒。
3、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工业园)、社区的作用,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除“四害”工作,辖区杜绝乱堆、乱扔、乱吐、乱贴、乱停、乱倒、乱叫现象的发生,组织临街单位业主和居民清除墙壁、杆线上及楼道的“牛皮癣”。辖区内做到无放养畜禽,无鼠迹等,确保灭鼠、灭蚊、灭蟑达标。并做好辖区道路硬化、社区服务工作及辖区单位和居民区庭院绿化、美化工作。
4、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组织辖区单位开展好“万人治脏”行动,清除所辖区域的垃圾卫生死角和杂草。
5、会同建设等部门取缔三轮、单摩营运载客。
6、会同规划等部门拆除主要街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对主要街道进行“穿衣戴帽”,负责完成辖区内背街小巷夜间照明建设,实施亮化工程。
7、加快旧城改造步伐,疏通下水道设施,清理公房周围的乱搭乱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8、督促区属各工业企业完成达标排放任务,协调有关部门搬迁或转产污染严重的厂矿企业。
9、负责做好提质改造等建设征地拆迁的保障工作。
10、做好所辖区域的爱卫组织、健康教育、环境保护、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除“四害”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工作。
高新区按照封闭式管理要求,抓好所辖区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渣土运输、市容秩序等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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