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关于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云府办〔2009〕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2009〕53号)精神,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医药强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坚持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市场竞争与政府扶持、近期目标与长远规划、重点突出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以广东省建设中医药强省为契机,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建立完善中医药的卫生服务体系、中医药制造体系、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为工作重点,以打造名院、名科名医、名药名厂名店,弘扬中医药文化为突破口,促进我市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为建设广东富庶文明大西关,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为建设中医药强省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进一步巩固广东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成果,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各级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以各级中医院为“龙头”,以各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站为“网底”的农村中医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各级综合医院、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均设置中医科并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产业和种植业得到较快发展,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医药强市。 二、主要任务 (一)以建设名院为重点,全面提高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水平。 1、把云浮市中医院建设成为全国地级市重点中医院和广东省中医名院。云浮市中医院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国重点中医院的标准和要求,高起点规划,整合资源,加快门诊、住院综合大楼的建设,力争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按照三级中医院的标准要求,建成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在全市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加强县级中医院建设。罗定市中医院在广东省中医名院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罗定市中医院新院综合大楼已动工建设,要加快新院建设进度,力争在201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兴县中医院争取年内动工兴建住院综合大楼,在2011年竣工并投入使用;郁南县中医院要继续完善住院综合大楼和急诊楼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住院的需求。 3、加强各级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云浮市人民医院在新院建设规划中,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科的标准和要求,高起点规划设计,打造成全市最规范的综合医院中医科。各县(市、区)综合医院在巩固原有中医科的基础上,加强建设,建成规范化的中医科。 4、加强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科建设。我市镇级卫生院中医科、中药库房于2007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各镇按照“九个统一”(即:统一规范中医科布局;统一用杉木制作或改造更新中药栢子柜、调剂台,药品标示牌清晰;统一悬挂科室标示牌;统一设置中医管理科;统一设立2-3个特色专科;统一针灸挂图、规章制度上墙;统一设置中医药防治知识宣传专栏;统一中药房、中药库药材上柜、上缸上架,保存规范、摆放整齐;统一促进中医药文化进医院、进社区)的要求,全面进行了改造建设工作。各镇卫生院要在现有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配套工作,配备中医药专业人才,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突出中医药特色,并配置2-3个中医药特色科室,强化镇卫生院“枢纽”作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人员并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5、加强村卫生站建设。我市在2007年完成了“一村一站”的建设任务。从2008年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对全部村卫生站进行规范化建设。按照“三室”、“六有”的标准,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识,完善配套设施,规范村卫生站中、西药房管理。目前,已完成了350间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的任务,达到业务用房、设备、人员的“三配套”,都能开展中医药服务,配备中医药人员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把村卫生站建成“百姓的医院”,使农村居民看病“小病不出村”。 6、积极发展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政府积极鼓励民营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给予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建设规费、社保、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7、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完善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大力推动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为群众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机构。发挥中医药治大病、防大疫和防治亚健康病的独特优势,各级医疗机构要大力加强中医和中西医结合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病症的工作,把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纳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临床救治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在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针对亚健康人群不断增多的情况,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作用,积极开展亚健康的中医药临床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二)打造一批名科名医,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一是要以省级重点专科(专病)为龙头,以市、县级重点专科(专病)为骨干,加快全市中医专科(专病)协作网的建立。要对现有市级重点专科(专病)进行优化升级,保证质量,提高疗效,争取成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要建立一批县级重点专科(专病),为优化升级打好基础。各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也要创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 二是要通过引进国家级、省级的名中医,培养一批省、市级名中医,推动中医药的继承和创新,建设高素质的中医药队伍。开展名中医带徒、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方式的师承方式,培养新一代名中医。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名中医、并在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在职在岗的人员,分别发给20000元、10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金,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列支,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造就人才。鼓励名中医著书立说,收集整理民间疗效确切的单方、验方,组织编写老中医经验论著,加以总结利用。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 一是各级政府要制订人才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定向为农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措施。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探索中医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制订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构建有利于中医药专业技术骨干发展的成长机制,采取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我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以“省、市、县重点专科为载体”,构建创新团队。通过承担高水平的科研任务,搭建我市中医药专业技术骨干成长的平台。 二是加强中医药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要充分利用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这个教学基地,加快我市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向专科院校建设,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办学条件,积极为我市中医药发展提供创新人才、营销人才和实用人才。 三是各地要充分利用我市中医药发展的特色与优势,大力营造全市中医药专业技术骨干创业的良好环境。尤其加大镇村两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积极鼓励大学毕业生到镇卫生院就业工作,提高福利待遇。通过“上来”和“下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积极培养镇村两级中医药适宜人才。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健全继续教育网络。鼓励西医师学习中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通过职业技术教育、成人学历教育、自学教育、院校进修、专题研修、非学历培训、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为全市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卫生站培养中医临床从业人员。 (四)做强做大中药产业,打造品牌。 积极引导和扶持罗定市制药厂和郁南县广东省永康药业有限公司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完成1-2个名优中成药的二次开发,使之成为我市现代中药技术研究开发能力较强的中药企业。罗定市粤西中药饮片厂等4家中药饮片加工企业全部通过GMP认证。建设1-2个通过GAP认证的药材种植基地,加快中药材物流业的发展。加强与国内外中药先进生产企业合作,加快中药产业技术结构和品种结构的升级换代,打造优质中药材品牌。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和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 大力发展中药种植业。制订扶持和发展中药种植业优惠政策,把中草药种植作为扶贫开发项目,为贫困山区开拓一条新的致富门路。我市已建成了肉桂、佛手、巴戟、银花、檀香、八角6个“南药”种植基地。充分利用罗定市“中国肉桂之乡”这个品牌,参照广东温氏集团“公司+农户”的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式种植业,利用我市优势中药材资源,加强合作,规模种植“南药”,促进中药种植业的迅猛发展。 (五)大力加强中医药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 各级中医院要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将中医药文化特征作为各级中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诊疗活动和建筑风格等方面体现中医药特色,要把中医药文化建设作为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明确中医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设系列化的中医药公共文化基地,弘扬行业传统职业道德。加强中医药科技知识和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医药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和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统筹和领导。市政府把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并列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实施《云浮市中医药发展“十一五”规划》。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中医药事业的领导,建立和健全各级中医管理机构,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振兴和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加投入,落实中医专项经费,以保障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订有利于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时,鼓励提供和应用中医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保障参保人员应用中医药服务的报销比例。按照中西药并重原则,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要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鼓励使用中药。加强中药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工作,将道地药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严格中医药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中药广告以及制售伪劣中药行为。加强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各地的实施方案。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 中医药 发展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