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全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9]0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市农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全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全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农业局 市安全监管局 为深入推进全市“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要求和全省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宜昌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9~2011年,全市共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2个;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8个,每个县市和夷陵区各2个;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90个,每个县市和夷陵区各10个;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1000户,其中夷陵区120户,五峰自治县40户,长阳自治县50户,宜都市120户,枝江市230户,当阳市230户,远安县110户,兴山县50户,秭归县50户。 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得到切实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所有者、驾驶人、操作手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完善,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人持证率稳定提升,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构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等“三大防线”,有效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二、示范标准 (一)“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加强对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组织协调,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规范活动内容,落实活动经费,建立“政府统一组织、农机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监理工作到位。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与农机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分工明确;人员配备满足岗位设置的要求,与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办公场所适应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需要,宣传教育和办公自动化等仪器设备配备齐全,规范使用农机监理行业标识。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户活动成效显著,“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达到30%以上。 3、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大农机手、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农机牌证、农机维修、教育培训等工作管理规范,农业机械检测、驾驶人考试设施设备齐全。农机事故报告统计及时、全面,适时发布农机安全生产服务信息。农机、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5%以上。 4、农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2?5以下,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农机事故。 (二)“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标准 1、乡(镇)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协助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户活动成效显著,“平安农机”示范村(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达到30%以上。 2、乡(镇)政府将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职责范围。每个村有1名村干部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工作。 3、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记录完整。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账和农机事故档案规范齐全。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4、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农机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设有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固定标语、警示牌等,定期发放宣传材料。 5、乡(镇)内90%以上的农机维修点取得技术合格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0%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三)“平安农机”示范村创建标准 1、村民委员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明确村级农机安全员,与农机户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活动成绩显著,“平安农机”示范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达到40%以上。 2、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帐、农机事故记录、安全学习记录完整。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积极协助县、乡有关部门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和整顿工作。 3、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学习活动地点,设置农机安全宣传栏,发布农机安全宣传标语。每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经常性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学习教育活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和操作技能。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5%以上,不发生农机死亡事故。 (四)“平安农机”示范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创建标准 1、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操作,不违法载人,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无违章记录,无农机责任事故。 2、农业机械牌证齐全,机具技术状态良好,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3、积极带头参加乡(镇)、村和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的农机安全教育等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家庭(协会、合作社、作业公司)成员农机安全意识强。 4、具有熟练驾驶操作和维护农业机械的技能,农机作业质量好、服务态度好、经济效益好,在群众中美誉度高。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宜昌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国斌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局长李全新、市安监局副局长陈秀全任副组长,市农业局农机办主任王先法、市农业局农机办副主任刘方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邹云能、市安监局监管综合科科长赵兴无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农机办,由王先法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方春、邹云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和协调本辖区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各级创建工作专班要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层层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目标落实到县(市、区)、乡(镇)、村和农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实行量化考核,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重要意义。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教育活动,即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农民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给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或农村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要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农业(农机)、公安、安全监管、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分发挥县乡政府、村委会和各种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重要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农机具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安交警和农机监理部门要紧密配合,建立“队站联勤”制度,严格查处违章操作、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行为,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减少或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 (四)增加投入,确保效果。各地要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积极整合现有资源,落实专项经费,切实保障全市“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五)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各地要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每季度向上一级农机管理部门报送本地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进展、成效、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每年底上报工作总结。 主题词: 农业 农机 安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