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七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创新载体、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进一步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财政支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及检查,摸清各专项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市财政局负责,市农业局、市林业局配合);开展对农民工技能培训资金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清理。查明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贪污等行为(市纠风办负责,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配合);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监察局配合);开展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负责);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市物价局负责,市农业局、市财政局配合);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强化行政问责,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市农业局负责,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配合)。 (二)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物价局负责,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配合)。 (三)坚决纠正党政机关庆典、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坚决撤销牵强附会、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增加基层负担的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论坛活动,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行为(市纠风办负责,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配合);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公布的项目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市纠风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积极探索医用耗材以市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市纠风办配合);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市卫生局负责,市物价局配合);加强药价监管,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市物价局负责,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市卫生局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配合)。 (五)深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建立食品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公布检验监测结果;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配合);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方式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等行为,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市工商局负责,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配合)。 (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市审计局配合);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教辅材料泛滥和强制征订问题(市教育局、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市物价局配合);全面开展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假整顿、走过场等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市教育局负责,市物价局配合);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坚决纠正通过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牟取利益行为(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七)深入治理公路“三乱”。加强治理超限超载站(点)管理,落实源头监管措施,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市交通局负责);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公路检查站的管理工作(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负责);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市交通局负责,市公安局、市农业局配合)。 (八)深入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扶贫办、市民政局负责,市财政局、市监察局配合)。 (九)深化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按照省里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探索、创新评议工作的方式方法,真正使行评成为促进部门工作、改善部门作风的有效载体。(市纠风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要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政风行风热线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市纠风办负责,市广播电台和各上线部门、单位配合)。组织开展好政风行风热线走进县市区活动(市纠风办负责,市广播电台、沙洋县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综合治理,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各级纠风办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0年的纠风工作项目多、任务重,要紧紧抓住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这个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减轻企业负担的监督检查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论坛)活动的监督检查。要把暗访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纠风办案工作,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案件,严肃查处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以及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政风行风热线要围绕中心,深化内容,创新形式,增强互动,注重效果,取信于民,力求内容,形式、效果三结合。政风行风评议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评价体系,加大对问题的整改力度,注重从小事着手,从细节抓起,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作风建设。 (四)加强网络建设,夯实纠风工作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上半年各县市区要选择一个县(市、区)进行试点,下半年东宝区要在全区先行试点纠风工作三级网络建设,取得试点经验后,再逐步在全市推开,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纠风工作人员的作用,力求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注重源头防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