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急通知 北政办〔2010〕2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中直、区直驻市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绩效办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当前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有调整的须及时进行调整。 (二)健全制度建设,建立并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对以上各机构设置、制度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未完成的必须在12月18日前完成。 二、畅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本单位本部门已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查漏补缺工作,对2008年5月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的梳理,应公开未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以下渠道向社会公开。 (一)通过“两馆一中心”公开。2010年12月18日前,分别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提供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凡是列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专人对本单位的信息录入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信息。 (三)加强公开信息的录入。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和“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录入和信息录入工作,于12月18日前完成补录更新工作。 (四)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统一设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并及时做好转办工作。市各级行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已向社会公开的受理窗口、受理电话、电子信箱必须确保有人办公、专人受理、依法回复。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按照有关要求,指导好下属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各部门、各单位在12月21日前务必将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307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h2020792@163.com。 (三)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近期将组织一次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没有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构、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及时报送或提供公开信息、不更新录入信息等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 (四)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因工作不细致、不到位,被自治区绩效办考评扣分的,将视实际情况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通知 抄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13日印发 (共印80份) 内容概述:北政办〔2010〕2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中直、区直驻市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绩效办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当前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 (一)建立健...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北政办〔2010〕2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中直、区直驻市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绩效办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当前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有调整的须及时进行调整。 (二)健全制度建设,建立并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对以上各机构设置、制度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未完成的必须在12月18日前完成。 二、畅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本单位本部门已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查漏补缺工作,对2008年5月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的梳理,应公开未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以下渠道向社会公开。 (一)通过“两馆一中心”公开。2010年12月18日前,分别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提供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凡是列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专人对本单位的信息录入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信息。 (三)加强公开信息的录入。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和“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录入和信息录入工作,于12月18日前完成补录更新工作。 (四)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统一设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并及时做好转办工作。市各级行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已向社会公开的受理窗口、受理电话、电子信箱必须确保有人办公、专人受理、依法回复。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按照有关要求,指导好下属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各部门、各单位在12月21日前务必将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307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h2020792@163.com。 (三)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近期将组织一次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没有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构、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及时报送或提供公开信息、不更新录入信息等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 (四)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因工作不细致、不到位,被自治区绩效办考评扣分的,将视实际情况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